云南省教育厅(含厅属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04.03.2016  17:11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云南省教育厅主要工作职责

1. 拟订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起草或拟订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 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 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拟订基础教育的评估标准、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小学省级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 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5. 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6. 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直属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拟订高等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统筹协调、管理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建议,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7. 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8. 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9. 指导除高等学校外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10. 主管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1. 负责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实施国家学位制度。负责中等专业学校设立审批。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12. 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省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13. 统筹管理并协调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拟订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等方面的政策。规划、指导、协调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14. 拟订语言文字工作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5. 负责推进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和突发事件处置。

16. 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中共云南省委高等院校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 领导高等学校党的工作,拟订高等学校党建工作规划,指导高等学校加强党建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推荐高等学校领导干部人选。

2. 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政治理论宣传、形势政策教育和稳定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党委做好统战工作。

3. 指导高等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校园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4. 承办中共云南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加快形成科学合理的教育供给结构。一是增量提质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二是均衡优质推进义务教育发展。三是特色内涵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四是继续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五是继续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六是大力发展民族教育。七是切实结合推进特殊教育发展。八是扶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九是加快继续教育发展。

2. 切实增强教育供给能力。一是着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二是着力强化教育督导工作。三是不断推进教育对外开放步伐。四是着力提高教育经费保障与管理水平。五是大力推进依法治教。

3. 着力提高教育供给质量。一是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三是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四是强化学校体育美育教育工作。五是提升高校科技创新力量。六是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4. 改革完善教育评价制度。一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二是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三是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

5. 增强教育供给与教育需求的适应性。一是强化政府综合统筹。二是制定实施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三是以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云南教育“十三五”规划和教育中长期发展纲要规划(2010-2020年)的精神,梳理了省教育厅未来三年的重点支出政策和重点建设项目,编制了省教育厅部门2016-2018年三年支出总体规划和中长期整体绩效目标,强化了规划对预算支出的引导作用。

2016年部门预算中省本级支出预算围绕着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发展、对各级各类学生的奖助、提升教育管理水平和弥补教育成本支出四个方向任务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中对下转移支付分为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与中央配套事项、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分别制定了部门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任务措施。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  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0个,分别是云南省教育厅厅本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云南省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普通话测试中心、云南省电化教育馆、云南省教育仪器装备中心、云南教育报刊社、云南教育对外交流中心、云南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云南省学生资助中心、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农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财经大学、西南林业大学、昆明医科大学、云南开放大学、云南中医学院、云南艺术学院、大理学院、红河学院、曲靖师范学院、楚雄师范学院、昭通学院、普洱学院、文山学院、保山学院、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云南民族中学、云南艺术学院附属艺术学校、云南省微生物研究所、云南省电子计算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9个,部分供给单位28个,自收自支单位3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8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7,593人,其中:行政编制177人,事业编制27,416人。在职实有26,00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5,369人,财政部分供养608人,非财政供养23人。离退休人员11,249人,其中:离休454人,退休10,795人。车辆编制771辆,实有车辆864辆。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省教育厅部门财务总收入763,13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0,541.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4,088.6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550万元,其他收入25,956.3万元。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30,541.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4,610.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5,931.9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4,610.05万元(本级财力425,891.5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6,908.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251,809.72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63,13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119.47万元,占总支出的71.3%,项目支出219,017.42万元,占总支出的28.7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一共公共服务支出)-10(人力资源事务)”支出,主要反映人力资源、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军转、外专等方面的支出、“201(一共公共服务支出)-11(纪检监察事务)”支出,主要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201(一共公共服务支出)-23(民族事务)”支出,主要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201(一共公共服务支出)-32(组织事务)”支出,主要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支出、“205(教育支出)-01(教育管理事务)”支出,主要反映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205(教育支出)-02(普通教育)”支出,主要反映各类普通教育支出、“205(教育支出)-03(职业教育)”支出,主要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职业教育支出、“205(教育支出)-04(成人教育)”支出,主要反映各部门举办函授、夜大、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的支出、“205(教育支出)-05(广播电视教育)”支出,主要反映广播电视教育支出、“205(教育支出)-07(特殊教育)”支出,主要反映各部门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205(教育支出)-08(进修及培训)”支出,主要反映教师进修及干部培训等方面的支出、“205(教育支出)-99(其他教育支出)”支出,主要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省教育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4,119.4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合计为359,251.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0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合计为147,414.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09%;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合计为37,453.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8%。与上年对比增加156,607.28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了省属高校预算核拨方式,将高校生均拨款经费列入年初预算基本支出的比例从2015年的45%提高到70%,以便更好的保障高校日常经费支出。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省教育厅本级、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9,017.42万元,其中本年项目支出173,085.49万元,上年结转项目支出45,931.93万元,主要的项目有省属学校奖助学金项目、免费教科书采购、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高等教育发展专项、义务教育城市学校扩容项目、云南中医学院更名大学条件建设项目、教育体制改革专项工作经费、高校党建工作经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211,774.72,增减变化的原因2016年调整了高校生均拨款核拨方式,列入项目支出的比例从55%降为30%;2015年省教育厅采取多项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016年较2015年结转资金减少了67,307.45万元;部分项目由省本级划转至对下转移支付。

五、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2016年省级财政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共计24个,其中专项对下转移支付1个、与中央配套事项15个、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8个,转移支付资金436,058万元,资金来源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详见附件表格。

 

附件:预算公开相关表格 附件1-8:省教育厅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云南省教育厅主要工作职责

1. 拟订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起草或拟订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 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 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拟订基础教育的评估标准、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小学省级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 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5. 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6. 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直属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拟订高等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统筹协调、管理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建议,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7. 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8. 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9. 指导除高等学校外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10. 主管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1. 负责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实施国家学位制度。负责中等专业学校设立审批。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12. 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协调、指导高等学校参与国家、省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13. 统筹管理并协调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拟订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等方面的政策。规划、指导、协调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14. 拟订语言文字工作政策和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5. 负责推进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和突发事件处置。

16. 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中共云南省委高等院校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 领导高等学校党的工作,拟订高等学校党建工作规划,指导高等学校加强党建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推荐高等学校领导干部人选。

2. 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政治理论宣传、形势政策教育和稳定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党委做好统战工作。

3. 指导高等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校园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4. 承办中共云南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加快形成科学合理的教育供给结构。一是增量提质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二是均衡优质推进义务教育发展。三是特色内涵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四是继续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五是继续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六是大力发展民族教育。七是切实结合推进特殊教育发展。八是扶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九是加快继续教育发展。

2. 切实增强教育供给能力。一是着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二是着力强化教育督导工作。三是不断推进教育对外开放步伐。四是着力提高教育经费保障与管理水平。五是大力推进依法治教。

3. 着力提高教育供给质量。一是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三是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四是强化学校体育美育教育工作。五是提升高校科技创新力量。六是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4. 改革完善教育评价制度。一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二是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三是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

5. 增强教育供给与教育需求的适应性。一是强化政府综合统筹。二是制定实施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三是以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云南教育“十三五”规划和教育中长期发展纲要规划(2010-2020年)的精神,梳理了省教育厅未来三年的重点支出政策和重点建设项目,编制了省教育厅部门2016-2018年三年支出总体规划和中长期整体绩效目标,强化了规划对预算支出的引导作用。

2016年部门预算中省本级支出预算围绕着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发展、对各级各类学生的奖助、提升教育管理水平和弥补教育成本支出四个方向任务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中对下转移支付分为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与中央配套事项、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分别制定了部门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任务措施。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  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0个,分别是云南省教育厅厅本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云南省教育厅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普通话测试中心、云南省电化教育馆、云南省教育仪器装备中心、云南教育报刊社、云南教育对外交流中心、云南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云南省学生资助中心、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农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财经大学、西南林业大学、昆明医科大学、云南开放大学、云南中医学院、云南艺术学院、大理学院、红河学院、曲靖师范学院、楚雄师范学院、昭通学院、普洱学院、文山学院、保山学院、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世纪金源学校、云南民族中学、云南艺术学院附属艺术学校、云南省微生物研究所、云南省电子计算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9个,部分供给单位28个,自收自支单位3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8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7,593人,其中:行政编制177人,事业编制27,416人。在职实有26,00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5,369人,财政部分供养608人,非财政供养23人。离退休人员11,249人,其中:离休454人,退休10,795人。车辆编制771辆,实有车辆864辆。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省教育厅部门财务总收入763,13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0,541.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4,088.6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550万元,其他收入25,956.3万元。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30,541.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4,610.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5,931.9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4,610.05万元(本级财力425,891.5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6,908.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251,809.72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63,13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119.47万元,占总支出的71.3%,项目支出219,017.42万元,占总支出的28.7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一共公共服务支出)-10(人力资源事务)”支出,主要反映人力资源、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军转、外专等方面的支出、“201(一共公共服务支出)-11(纪检监察事务)”支出,主要反映纪检、监察方面的支出、“201(一共公共服务支出)-23(民族事务)”支出,主要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201(一共公共服务支出)-32(组织事务)”支出,主要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支出、“205(教育支出)-01(教育管理事务)”支出,主要反映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205(教育支出)-02(普通教育)”支出,主要反映各类普通教育支出、“205(教育支出)-03(职业教育)”支出,主要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职业教育支出、“205(教育支出)-04(成人教育)”支出,主要反映各部门举办函授、夜大、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的支出、“205(教育支出)-05(广播电视教育)”支出,主要反映广播电视教育支出、“205(教育支出)-07(特殊教育)”支出,主要反映各部门举办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205(教育支出)-08(进修及培训)”支出,主要反映教师进修及干部培训等方面的支出、“205(教育支出)-99(其他教育支出)”支出,主要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省教育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4,119.4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合计为359,251.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0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合计为147,414.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09%;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合计为37,453.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8%。与上年对比增加156,607.28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了省属高校预算核拨方式,将高校生均拨款经费列入年初预算基本支出的比例从2015年的45%提高到70%,以便更好的保障高校日常经费支出。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省教育厅本级、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9,017.42万元,其中本年项目支出173,085.49万元,上年结转项目支出45,931.93万元,主要的项目有省属学校奖助学金项目、免费教科书采购、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高等教育发展专项、义务教育城市学校扩容项目、云南中医学院更名大学条件建设项目、教育体制改革专项工作经费、高校党建工作经费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211,774.72,增减变化的原因2016年调整了高校生均拨款核拨方式,列入项目支出的比例从55%降为30%;2015年省教育厅采取多项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016年较2015年结转资金减少了67,307.45万元;部分项目由省本级划转至对下转移支付。

五、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2016年省级财政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共计24个,其中专项对下转移支付1个、与中央配套事项15个、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8个,转移支付资金436,058万元,资金来源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详见附件表格。

 

附件:预算公开相关表格 附件1-8:省教育厅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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