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台应急预案规范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15.01.2021  09:22

为有效防范、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造成的生态、环境和经济损失,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昆明市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明确,市政府成立昆明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由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市长任总指挥,负责领导和指挥全市特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I级)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Ⅱ级)的处置。并规定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标准和等级及应急响应程序。

预案》要求,林草主管部门要依法建立和完善具有独立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业务工作职能的林检机构,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立林业有害生物信息数据库,并对收集到的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信息及时进行整理、鉴别和分析。各级指挥部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可能发生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按照各自的职责,及时作出必要的预警,并有义务按要求向社会发出灾害预警公告。

预案》规定,经确认的Ⅰ级、Ⅱ级灾害事件,市、县两级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可调集各类专业防控力量参与灾害处置,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人员伤害事故。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有专人实时监控。必要时,灾害发生地政府负责动员、组织应急队伍、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参与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如认定灾害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经报请同意后可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广泛动员。根据灾害防控需要,可使用、征用、调用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房屋、场地等。(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