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顺利完成对县(区)政府质量考核工作

15.04.2016  17:33

2015年,丽江市首次将质量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根据综合考核评价方案安排,考核组依据《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通过听取县(区)政府质量发展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企业、查阅各成员单位资料等方式,对各县(区)质量宏观管理、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基础建设、质量结果等方面的质量目标和落实质量措施情况进行逐项考核评分。

总体来看,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大力推进质量强县(区)建设,质量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良好,各项量化指标基本达标,全年质量工作卓有成效。一是质量管理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各县(区)工作体系基本完善,质量发展措施得以逐步推行实施,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企业主推”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品牌战略和标准化发展战略成效初步显现。二是质量安全形势稳定。各县(区)质量安全监管到位,各项量化指标基本达标,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方面的安全事件。通过实地考评,发现存在大质量工作意识薄弱、经费投入不足、质量工作未纳入规划或不够详尽、尚未建立健全质量分析报告制度、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高等问题。考核组将各县(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和办法。

下一步,丽江市将进一步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机制,修订完善《县(区)政府质量强市工作考核细则》,强化对县(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持续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为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