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顺利完成“中检院中药化学对照品的稳定性核查”工作

04.12.2014  18:10
 

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顺利完成“中检院中药化学对照品的稳定性核查”工作

 

为保证标准物质(中药化学对照品)的准确性、均匀性与稳定性,保障中药化学对照品贮存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贮存条件不当导致的风险,受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所委托,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圆满完成了香蒲新苷等21个中药化学对照品稳定性期间核查项目。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中药化学对照品)是药品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中药化学对照品稳定性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的要求,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对香蒲新苷、紫丁香苷、虎杖苷、L-谷氨酸、L-酪氨酸、L-羟脯氨酸、降香挥发油、甲基橙皮苷、紫苑酮、芒果苷、硫酸亚铁铵、硫酸亚铁、硫酸铁铵、苯丙氨酸、牛磺酸、二甲基甲酰胺、胆固醇、氧化锌、硒、亚油酸甲酯、射干苷等21个中药中常用的化学对照品进行稳定性期间核查。本次核查以性状和色谱峰面积归一化纯度为指标,分别在初始条件及加热后考察,对中检院提供的样品进行了详细考察并得出结果。

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为云南省中药、民族药标准中对照物质的研制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来源: 省食品药品检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