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级政府43部门可直接实施行政职权6321项

05.11.2015  10:30

  云南省政府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新闻发布会昨天举行,会议称,第二批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省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标志着我省省级政府60个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较国务院规定的时间提前两个月全面完成。这项工作对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促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促进我省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和预防腐败,转变政府职能和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60个部门中,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等17个部门,没有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的行政职权;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43个部门,共有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职权6321项,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32640项。所涉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云南机构编制网同步公布。

  省委编办副主任郭华介绍,下一步,云南省将重点做好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加强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的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3个方面的工作。特别是行政许可项目,需要将审批前置条件、审批所需中介服务事项、审批所需材料、审批条件、不予审批的情形、审批时限,编入流程图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寻租空间,切实做到用制度、用流程管理审批。

  省人社厅:行政审批事项从21项精减到9项

  云南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宏伟介绍,全厅所辖49家单位,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共梳理出权力事项基数199项。经审核,保留174项,减少25项,精简12.6%。其中,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各6项,最后从21项精减到9项,精简57.1%。目前,人社厅省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已全部取消下放,属内部事项的转为内部管理,一些确需保留但又不具备行政许可条件的,也要转变管理方式。

  与人社厅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总计为1512项,追责情形达到1249项。比如,人社厅具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权,但人社厅及相关工作人员,若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劳务派遣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或在受理、办理、审批劳动派遣行政许可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就应承担相应责任。

  省农业厅:7项审批办理时限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

  云南省农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杜建辉介绍,农业厅共梳理出7类305项职权类型。

  10年来,农业厅先后累计取消、下放农业行政审批项目60个,审批项目数量精简了61%。而在审批时限方面,目前省农业厅保留的45项审批事项中,7项的办理时限压缩到了5个工作日以内,22项的办理时限压缩了一半以上,21项的办理时限压缩了三分之一以上,所有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平均办理时间,缩短了40%以上;对农药广告审批等项目,实行即时受理、即时办结,基本实现了申请人“立等可取”。

  省教育厅:明确追责情形为350项

  云南省教育厅提供的材料证实,全厅列入清单的行政职权共6类79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为443项,追责情形为350项。

  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22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职权38项。

  省卫计委:取消合并43项行政职权

  云南省卫计委副主任牟洪操介绍,省卫计委共梳理出行政职权6类405项,经取消合并43项,最后保留362项。

  针对机构场所、人员资质资格、健康相关产品等卫生计生领域不同类型行政审批事项的特点,省卫计委建立了随机抽查为主、飞行检查为辅、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为补充的监管机制。在完善医药卫生领域机制方面,正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完善医师多点执业政策,使医师多点执业能真正落地生根。

  省工商局:具有24项禁止传销与规范直销职权

  云南省工商局副局长李晗介绍,该局经审核确认的行政职权共计6类827项,与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7269项,追责情形共计5779项。

  省工商局主要履行市场主体准入与监管、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知识产权保护与监管、禁止传销与规范直销等五大职能,其中,禁止传销与规范直销方面的职权为24项。

  欢迎社会各界对云南省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建设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对二者的运行和落实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871-12310。(云南信息报 记者江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