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布39个省级部门418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2.11.2016  20:32

  行政执法人员再也不能随意执法,受监管企业也不敢“高枕无忧”。昨日,云南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了省政府39个部门418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其中,市场监管执法事项320项,占省级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98.77%;其他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共98项,实现了100%全覆盖。

  这意味着云南“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全面开始推行,通过这一改革,被检查对象不知道执法人员是谁,执法人员在被抽取前也不知道要去检查谁,形成双向互盲,确保监管的公正公平。

  事项清单昨日同步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云南机构编制网站(http://qingdan.ynbb.gov.cn/sj/sj_s1.html)公布。今后,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必须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行,被监管的企业也可通过查阅这一清单,看政府部门是否检查频次过多、“扰民”执法等。

  “原来是定点监管,比如说,某3个企业是由固定4个人监管的,而‘双随机’则不是,双随机就是可以从100个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人员,到某个企业去实施监管,并且实施监管的企业也是随机抽取的。被检查对象不知道上门来检查的人员是谁,执法人员在被抽取前也不知道要去检查谁。”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副主任郭华比喻道,就像公务员考试一样,如果总的有10个考场,那么考官究竟进入1考场还是10考场,考官自己和考生提前都是不知晓的。

  实际上,推进“双随机”监管改革,是云南继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红顶中介之后的“放管服”改革的又一记重拳,对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都具有重要意义。今年年底前,省级政府部门至少按清单开展一次抽查。

  此次公布的39个省级部门先行推进这项改革。但今年年底前,州(市)、县(市、区)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也须向社会公布。

   抽查方式

   执法者和被检查者都随机产生

  所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是指监管部门通过电脑摇号等方式,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形成双向互盲,确保监管的公正公平,减少执法任性和权力寻租。

   结果查询

   两个网站可看到抽查结果

  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和信用中国(云南),及时向社会公开。

   清单范围

   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 检查事项

  此次公布的事项清单由各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梳理出来,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定。

  被列入清单的检查事项,均为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检查事项,而政府内部的检查事项、涉及投诉举报检查、新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检查等不列入“双随机”范畴。比如,省政府法制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不属于“双随机”的范畴。

  除政府系统自身内部管理外,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各类面向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的检查一律不得擅自开展。

   举例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涉及的抽查事项清单共有31项,包含食品生产许可检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餐饮企业食品经营许可检查等,点击每一事项即可看到详细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范围、抽查标准、抽查内容、抽查频率、抽查比例等内容,一目了然。

  比如,对大家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省食药监局对餐饮企业食品经营监督检查的抽查范围是省局直管餐饮企业,比例为100%,每年进行4次抽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现场快检、现场抽样等。

  受监管对象也可通过查阅事项清单,清楚了解政府部门的执法依据,看自己是否受到“扰民”执法。

   ★数读

  此次公布了省政府39个部门418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市场监管执法事项320项,占省级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98.77%;其他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共98项,实现了100%全覆盖。

  云南省省级已提前完成国务院要求的随机抽查事项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的目标。

   ★焦点问答

   随机抽查与 日常监管不冲突

  Q:为什么要实施“双随机一公开”?

  A:在一些领域,存在着监管履职不到位或监管扰民的问题,执法自由裁量权大,有的企业甚至反映接受的检查太过于频繁,影响企业正常经营;还有的企业则可能因为长期跟执法人员熟识,可能免检或检查频次低。

  因此,为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没有任何市场主体可以“法外施恩”,同时避免检查任性、执法扰民,有效遏制监管部门和执法检查人员自由裁量权,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预防腐败,避免随意执法和选择性监管。

  Q:“双随机一公开”能实现监管“无死角、全覆盖”吗?

  A:实现监管的“无死角、全覆盖”就是要“双随机一公开”,明年,云南还将在双随机的基础上,探索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即根据检查对象生产经营活动的最高风险程度,集合检查对象安全生产建设情况、事故隐患程度、内部管理水平、遵纪守法情况等,逐步推进对检查对象的分级分类监管。

  对不同风险层级的检查对象采取不同的抽查比例和抽查频率,形成遵章守纪、诚实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违规者处处受限的制度环境,让受监管的企业等更加自觉地加入到社会治理中。

  现在的执法中,执法扰民、执法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在有的领域存在,所以对遵章守纪、诚实守信者会逐步减少抽查,才会有力量对重点高风险、企业加大监管。不仅解决行业自律和市场主体遵章守纪的问题,也解决企业自律、提高政府执法效率的问题。

  Q:实施“双随机”抽查后,与原来的日常监管冲突吗?

  A:随机抽查与日常监管两者是不冲突的,而是“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行后,日常监管将逐步调整为通过双随机的方法实施。

  Q:如何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监管?

  A:此次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虽会实施动态调整,但部门是没有权利随意调整修改的,比如,此次公布出来的抽查频次是2次,想要调低或调高频次,部门自己是不能随意改的,必须按程序上报批准才行。下一步,还将逐步出台更加完善的监管措施,比如,对清单明确抽查2次,实际抽查了3次,接到此投诉后要进行查处。都市时报记者 许孟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