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改委推介335个PPP项目总投资达8968.91亿元
11月30日,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甄选335拟采用PPP模式建设的项目,会同财政厅、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推介,希望通过推介促进项目单位与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咨询服务机构之间的了解沟通,奠定良好的合作基础,努力推动PPP模式取得更大成效。
据悉,此次云南省发改革甄选的拟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的335个PPP项目,总投资达8968.91亿元。其中,轨道交通项目14项,总投资758.76亿元;机场12项,总投资165.72亿元;高速公路47项,总投资6018.83亿元;其他交通设施类项目12项,总投资204.03亿元;市政设施类项目141项,总投资1056.59亿元;水利、环境整治等56项,总投资239.84亿元;农业、林业15项,总投资199.42亿元;教育、卫生、旅游等社会民生设施35项,总投资312.36亿元;能源3项,总投资13.35亿元。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曾兵介绍,下一步云南省发改委将着力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在能源、交通、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及重大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领域,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确保政令统一、政策协同、组织高效、精准发力,共同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指导各地认真做好PPP项目谋划,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和项目质量。鼓励金融机构提前介入并帮助各地做好PPP项目策划、融资方案设计、融资风险控制、社会资本引荐等工作,切实提高PPP项目融资效率。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减少和简化不必要的审批。按照“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的要求,在项目完成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后,对PPP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联合评审。对一般性政府投资项目,各地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包括PPP项目实施专章,内容可适当简化,不再单独编写PPP项目实施方案。PPP项目实施专章可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一并审查。
三是运用好特许经营权、价格杠杆等政策工具,建立PPP项目的合理回报机制,用好政府可掌控的各项资源,充分挖掘项目商业价值,多种方式提高PPP项目投资回报,减少政府财政负担。
四是充分了解掌握各行业PPP项目情况,继续加强PPP项目库项目建设,PPP项目实现全部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大对PPP项目的准备、签约、实施、退出等跟踪力度,加强政策引导。
五是力争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省重点项目投资基金“两支基金”支持PPP项目资本金达到400亿元左右,帮助地方解决项目资本金缺口问题,增强项目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对投资基金投放项目,积极推进投贷联动,促使项目加速落地,加快建设。
曾兵表示,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我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项目建设运营中来。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能职责,做好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各项工作及相关保障,积极促进项目合作和签约。各地务必树立平等合作观念,给予各类投资主体公平参与机会,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云南发展改革系统PPP政策简介:
为加强对PPP模式推广工作的指导,国家和省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政策文件。
一是2014年1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于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范围、模式、工作机制等,同时印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
二是2015年4月2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政策涉及我国境内的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
三是根据2016年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部门职责分工,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6年8月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领域PPP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四是2016年10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全方位地对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进行了规范。
五是相关领域配套政策。2015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在能源、交通、水利等领域,印发了《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水电站的指导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关于在能源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通知》、《关于国家高速公路网新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批复方式的通知》等政策文件;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重大市政工程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创新工作的通知》,从每个省份选择1个具有一定PPP工作基础、有较好项目储备和发展空间的中小城市,进行PPP模式创新工作。近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家林业局发布了《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6〕2455号)国家林业局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各地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遴选4-5个省份,每个省份选择1-2个林业PPP项目,优先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创新工作。
六是相关资金支持政策。一是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省重点项目投资基金均对各地PPP项目给予支持,从解决地方项目资本金投入缺口入手,通过投贷联动,带动PPP项目的融资建设。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PPP前期工作经费,主要对PPP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给予支持。三是在省预算内前期工作安排中,也会对PPP项目给予倾斜支持。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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