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改委公示拟放开公立医院183项服务价格

21.09.2016  09:42

  日前,云南省发改委在官方网站就放开“健康咨询”等医疗服务价格有关事项进行公示。根据公示内容,云南拟放开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健康咨询、美容整形、辅助生殖、中医推拿等183项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公示内容显示,将放开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健康咨询、美容整形、辅助生殖、肿瘤特殊治疗、口腔正畸、口腔种植和中医推拿等183项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等仍按现行项目规范执行。

  公示内容明确,公立医疗机构按《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设置的特需病房,床位价格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特需病房仅限于单间和套间,病房面积、医疗设备、生活设施等配置应明显高于常规标准并提供优质的个性化服务,特需病房床位数不得超过本院编制床位数的10%。

  为鼓励医疗机构提供更多便利化、个性化和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公示内容还明确,允许公立医疗机构在确保普通门诊和专家门诊正常服务的前提下,通过协议和预约方式开展特需门诊服务,特需门诊诊查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特需门诊应设立单独的接诊场所,由副主任医师以上知名专家接诊并提供一条龙诊疗服务,接诊专家应在规定的正常诊疗时间之外安排预约特需门诊,每日接诊人数不得超过本院日专家门诊量的10%。

  上述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根据服务成本和市场情况依法合理制定并保持相对稳定,制定或调整的价格应在执行前一周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特需病房和特需门诊服务价格同时向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公示时间为9月19日至9月23日,市民如有不同意见和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反馈至省发改委。

  昆明日报首席记者殷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