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非机动车安全学习点再增18个

07.09.2017  10:08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增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8月1日开始,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采取“以学促管、学罚结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模式进行管理。新模式实施了一个月后,昆明主城区各交警大队于9月1日新增18个非机动车安全学习点,非机动车驾驶人员有违法行为后,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将成常态化。

作为第一批非机动车安全学习点试点,昆明交警在前卫西路与广福路交叉口的交警岗亭,以及北京路都市车迷六大队执勤点,组织违法驾驶非机动车的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抄写法律法规、做安全知识答卷、写观看心得,并领取《致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公开信》,进一步掌握电动车出行的交通知识。

经过一个多月的安全教育学习,现在七大队学习点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下降了33%。”交警七大队的民警朱江介绍,该措施实施以来,昆明交警七大队共组织4000余名市民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宣传材料8000份,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让违法驾驶人更加直观地感受到交通违法带来的后果。

此外,据统计,以前每天在滇池路污水处理厂观看警示片的市民有300余人次,现在为每天30余人;以前在广福路前卫西路口每天处罚的交通违法可以达到200余起,现在每天基本降为50余起。在统计中还发现,80%的市民愿意参加警示教育,约20%愿意接受处罚。

现在昆明有20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昆明交警会继续加强对违法驾驶非机动车人员的安全教育学习。”交警六大队的民警王磊说,使用新模式后,市民的接受度提高了,交警执法的效率也提高了。不仅如此,现在很多市民都积极主动到学习点参与学习,提升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

昆明交警提醒:希望广大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从自身做起,讲文明、守秩序、保安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交警部门的管理,文明驾驶、安全驾驶,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昆明日报 记者赵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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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通讯员郭峰 8月29日,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