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食药监局为极草"正名"引质疑 滋补类特殊产品是啥
瓶装的 “极草·经典含片”产品。
单颗包装的“极草·至尊含片”产品。 陈嘉澍 摄
浙江相关职能部门:现有法律监管体系中,没有滋补类特殊产品一说
号称冬虫夏草领军品牌的“极草”产品,在被以“打假第一人”自居的王海送检后,爆出猛料:最关键成分虫草素含量为零。
12月8日,“极草”杭州经销商承认,所谓的“极草”产品,不是保健品,不是食品,也不是药品。而记者调查发现,从“极草”生产之初,其身份就一直在变化。
“极草含片”,你到底是什么?生产企业继续沉默,不过青海食药监局发了公告,给了极草一个新身份“滋补类特殊产品”。对这一说法,浙江本地的相关部门也感到不解和疑惑,因为现有法律监管体系中,根本没有“滋补类特殊产品”一说。
记者调查发现,青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回应,是“极草”得以正常销售的唯一救命稻草,而这同时也制约了各地执法部门对“极草”的调查。“虽然我们对青海有关方面这个说明还有很多疑问,但也不好直接去质疑,或许另有隐情,所以还需要进一步沟通。”
“极草”昨日新身份:
滋补类特殊产品
昨天早上,“极草”在网上又多了一个新身份——滋补类特殊产品。
消息源来自网上一则《关于冬虫夏草纯粉片相关事宜的说明公告》,落款为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而在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上也有这个公告。
公告中,对“极草”的身份有了新的定义:基于青海春天研发的冬虫夏草纯粉片的创新属性,不归属于既有监管体系中的药品,也不归属于既有监管体系中的食品或保健食品,其产品作为滋补类特殊产品进行管理。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了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所有回应以网上公告为准。
不过,对于“作为滋补类特殊产品进行管理”,浙江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感到很为难,原因是没有执法依据。“不是药品、食品、保健食品,那叫什么?现有法律监管体系中,根本没有‘滋补类特殊产品’一说。”
昨天,“极草”杭州经销商已经到相关部门接受问询,也提供了相关书面证明文件,但对于“不是保健品,不是食品,也不是药品”的“极草”,唯一的护身符就是青海当地批准的“试点产品”和“滋补类特殊产品”。
对此,“极草”杭州经销商也表示很无奈,因为这是目前总部给他们唯一的“合法”身份。“我们也希望‘极草’能够给大家一个明确的说法,毕竟作为经销商,我们也投入了这么多,也是要负责的。”
网传法院已受理“极草”告王海
王海:我还没有收到通知
虽然青海当地的职能部门已经出声,但作为“当事人”——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春天”),继续选择沉默。
不过,网上却是暗流涌动,甚至流出“青海春天”起诉王海的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图片显示内容:青海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4)民初字第254号,“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查……”。
昨晚,记者再次电话联系上王海,他表示自己并没有收到青海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的通知书,他也是在网上看到的。“起诉最好,大家可以面对面把问题说清楚。欢迎起诉我。”
昨天,记者也登录了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的官方网站,在公告栏里并没有发现相关信息。“网上的法院受理通知书,很明确就是发给青海春天,现在流出来,最大可能就是青海春天自己私下发出来的。”一位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说。
成立于2004年的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极草”的销售在过去几年呈现爆发式增长。2010年财政年度,市场销售1.6亿元,2011年,市场销售12亿元,2012年,市场销售达50亿元。
记者调查还发现,“极草”在之前的几年中遭到“三无产品”、“违法宣传”等问题的指控,相关质疑一直没有中断过。
而这次王海的指控,恰好处于“极草”的特殊重要时期,已有网络分析文章认为这会威胁到青海春天借壳上市的进程。 (首席记者 李阳阳)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