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聚绿色发展新动能——七论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02.01.2017  09:01

良好自然生态是云南的亮丽名片、宝贵财富,也是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基础、绿色动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云南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同时云南又是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敏感的地区,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责任重大。完成国家赋予云南保护生态资源的光荣使命,我们必须进一步提升认识,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为云南跨越发展集聚绿色发展新动能。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要以铁规铁律、铁的制度作为保证。制度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任务,应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强对不同开发区域环境保护的分类指导,推动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针对污染减排重点领域和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流域,积极探索建立地方标准,整治突出环境问题。探索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全面增强生态环保管理体制的统一性、权威性、高效性。

良好的生态环境也是生产力。集聚绿色发展新动能,需要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推动循环、低碳、节能、清洁的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持续发展。要在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释放绿色动能,着力在新能源汽车、新材料、大健康、旅游文化、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海绵城市建设等节能环保领域中取得新突破,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形成节能减排、俭约消费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文明新风尚,共同营造和维护绿色山川,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是营造优良生态环境的重要要求。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应该以点带面,实施重点片区集中连片整治和试点示范工程,注重对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管及治理,把生态理念融入城镇建设,充分展示美好形象,让“美景”与“乡愁”永驻云岭大地,让七彩云南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祖国南疆的美丽花园。(云南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