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5.04.2016  04:0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9月9日至10月2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巡视,并于2015年12月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集团党委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对于“对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高”的问题。一是在深化集团改革发展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有关规定,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在国有企业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及时认真上报2015年集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自查报告和专题报告。三是将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列为年终对基层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加分值比重。四是进一步加大基层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2.对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34家基层单位全面排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后,及时进行整改。二是升格为党委的党组织,按照要求设置纪委,调整和新任6名纪委书记,增设了15名纪检委员。对分管工作过多的纪委书记进行了分工调整。三是对改制后又重归集团的六公司党委进行工作帮助,对所属党组织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确保党组织工作正常化。四是各单位党委以建立的46个“党建工作示范点”为抓手,推进两级党组织在集团转型升级中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3.对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重签署、缺监督、轻落实的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增强各单位班子成员齐抓共管、落实好“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二是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由党委和纪委组成联合考核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所属各单位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统一考核,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年薪、组织调整挂钩,强化问责机制的落实。三是加大对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讲解和宣传。四是更加重视对域外党组织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检查考核,谨防出现空档。

  (二)关于“集团纪委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责任方面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集团党委研究重新进行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保证纪委书记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关于基层单位纪委书记兼职的问题。集团党委决定,2个公司暂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但明确要求2人专职履行纪委书记职责,不得分管其它业务工作;对于纪委书记兼任工会主席职务的2人,已按组织程序免去他们兼任的工会主席职务;充实配齐了6个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所有设立纪委的单位,已全部独立设置纪检监察室,配备了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坚定不移支持两级纪委聚焦主业,履行监督责任。

  (三)关于“集团决策多以领导班子会议形式进行,存在‘三会’不分的情况”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董事会议事规则、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明确了提案流程、参会人员等。二是对有关干部人事议题等由党委会研究的事项,必须召开党委会研究,不得随意扩大参会人员范围。三是自省委专项巡视反馈之日起,集团公司严格做到董事会、党委会、领导班子会分别召开。

  二、廉洁纪律方面

  (一)关于“贯彻执行招投标规定不严格,违规招标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修订了集团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和《云南建工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集团投标管理和内部招投标工作。二是建立信用体系和企业内部评审专家库。三是推行“黑名单”制度。将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与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相联系,建立“黑名单”制度与工程招投标相挂钩。四是加大违规惩处力度。

  (二)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下属公司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问题比较突出”和“内部管理不规范,存在虚开发票套取大额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下发了《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关于省委专项巡视反馈相关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集团各单位对具体问题逐一清理并立即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建设,印发了《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切实强化了费用报销的预算控制和审批流程控制。三是加强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定印发《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办公物品管理办法》。

  对下属公司财务管理不严格、违规问题比较突出和一些干部职工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等问题,省委第三巡视组、省国资委纪委移送的相关问题线索,由集团纪委立案查处,依纪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6人、组织调整1人。其它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党委、纪委核实调查处理,依纪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1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诫勉谈话6人、组织调整2人。

  三、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严格,选拔任用干部存在随意性”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考察、考核、公示、谈话制度。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肃组织纪律。三是加强对所属企业党委干部人事任免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四是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中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的处罚力度,坚决杜绝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五是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针对性和前瞻性。

  (二)关于“有的分公司领导把亲属安排在公司财务、人事、项目部等主要岗位上工作,职工反映强烈”的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党委及时研究拟定《关于对遵守领导干部任职和回避制度存在问题专项整改的通知》,对所属各单位违反任职回避规定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基层单位的8名领导干部和亲属进行了组织调整。二是进一步强化对《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的宣讲学习。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好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关于“违规购买公务用车”的整改情况

  一是调整了集团车辆购置审批领导小组,明确新任领导干部一律不得购买公务用车,集团所属各单位购买生产用车必须经过领导小组严格审批。二是按照《云南省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实施意见》规定,严格购车标准、用途、价格和审批程序,杜绝超标配备公务用车。三是对巡视发现的违规购买公务用车问题,已由集团纪委进行查处,对省房公司、物流公司违规超标装饰购置车辆问题,在全集团范围内通报批评,对2名主要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由集团公司按规定收缴4辆违规购置和使用的车辆,统一调剂使用。

  (二)关于“接待把关不严,费用支出偏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务经营活动接待费用报销的暂行规定》,规范费用支出报销程序。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是修订集团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四是严肃执纪监督。

  (三)关于“对拆迁户群体性上访问题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集团东站五里片区拆迁改造项目A1地块和A3地块拆迁安置工作自启动以来,已经对2030户住户采取多种办法进行安置。集团下一步将以政策宣传为主导、以搬迁协调为推动、以诉求接待为辅助、以问题处置为保障,与当地政府一起,积极主动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妥善协调处理好剩余27户拆迁问题,巩固集团和谐稳定大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反映。

  联系单位: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联系电话:0871-6317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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