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市公安局三个集体荣获云南省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称号

30.12.2014  13:33

      □ 通讯员 李亚琪

      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青年民警进一步爱岗敬业、创先争优,推动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云南省公安厅及共青团云南省委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出了27个“2012-2013年度全省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荣誉集体,州市公安局共3个集体荣获此称号。

      “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自1994年起共青团中央在全国开展了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效益、安全、竞争、服务等观念,在全社会展现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

      大理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为载体,立足本职岗位,忠实履行职责,为维护社会发展和稳定做出积极贡献的同时,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青年民警和集体。其中,大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下关中队和出入境管理大队两个先进集体尤为突出,荣获了“2012-2013年度全省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

      此外,大理州公安局民警心理服务中心也同时荣获此项荣誉。近日,荣获“2012-2013年度全省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在大理州公安局举行了简短的授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