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KTV集体抵制音集协起诉事件调查
新华网云南频道12月31日电(记者 王研)曾经一片叫好声的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维权诉讼,日前却在云南遭遇了侵权方即一些KTV场所的集体抵制,“抵制音集协捞黑钱”等标语甚至打到了法院门口。同时,社会上对于音集协的质疑之声也不少。记者调查发现,这些质疑包括收费高、服务不到位、敛财、起诉主体资格等,这也是影响KTV与音集协签约的原因。专业人士则认为,形成作品正常使用的长效机制,需要完善有关管理机制。
侵权者反倒“维权”?一些KTV称反复被诉不堪重负
11月3日原本是音集协起诉楚雄州多家KTV侵害作品放映权案的开庭日期,但10多家云南省楚雄州KTV的负责人和员工近300人,却在楚雄州中院门口打出“抵制音集协第三次来捞黑钱我们不应诉”等横幅“维权”。11日,昆明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所在办公楼的大门外,从昆明安宁市赶来的多家KTV业主也作出了类似的举动。
此事引起了社会关注,有人质疑“侵权者反而有理了?”也有人质疑“音集协收的钱是否真正返还了著作权人?”侵权者为何“维权”?一些使用音像作品的KTV等场所业主表示,是因为自己年年被音集协起诉、年年赔偿,“实在是受不了。”
来自楚雄州中院的统计数据表明,2012年至今该院共分4批接收“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案35件:第一批是2012年音集协起诉楚雄13家KTV,每家涉及歌曲约40首,每家判赔多在一两万元。第二批是2013年昆明翔集工贸有限公司起诉楚雄5家KTV,赔偿额每家从5000元至2万元不等。第三批是2013年音集协起诉楚雄6家KTV,每家涉及歌曲一两百首,最高的达298首。第四批是2014年音集协起诉楚雄10家KTV,每家涉及歌曲两三百首,赔偿金额每家10多万元。
统计表明,迄今楚雄州有2家KTV起诉4次,2家KTV被起诉3次,多家KTV被起诉过2次。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蔡涛介绍,2013年昆明市中院受理的此类案件为七八十件,每案涉及歌曲约50首,判赔标准约为每首500元。但2014年前10个月,此类案件就已猛增至127件,单案起诉的歌曲数量最高达400多首,少的也有200多首。
“年年告,年年赔,有的KTV甚至一年被告了两次。”昆明市娱乐行业协会秘书长李春林说,昆明约有150家KTV被起诉过,占总量的一半,最多一家一次赔了18万元。“长此以往,可能让原本就衰退的KTV行业雪上加霜,不少KTV将关门倒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