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向“执行难”宣战 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

22.04.2016  12:00

官司打赢了,判决却得不到执行,法院司法权威遭亵渎,当事人公平正义得不到伸张。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块“硬骨头”,如今,在最高法的部署下,我省法院也宣布对“执行难”全面开战。

昨日,云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我省将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我省从2000年到现在未结执行案件达6万多件,如何基本解决?高院提出了我省执行难的七大难题,并提出解决路径和措施:加大给老赖判刑定罪力度、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限制老赖、使用好对无财产执行弱势群体的救助制度……

高院同时强调,我省存在不同程度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乱执行的问题,今后将坚决查处,对执行干警不廉将“零容忍”,坚决清除执行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难题 1

老赖假离婚、假破产、玩“人间蒸发

相当一部分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规避、抗拒执行。有的玩 “人间蒸发”,四处躲藏难觅踪影;有的转移、隐匿财产,造成资产状况不明的假象;有的移花接木,将房产、股权、证券等登记在他人名下,使得查明财产权属困难重重;有的搞假离婚、假破产甚至虚假诉讼,玩“金蝉脱壳”,悬空债务。

●措施:加大曝光惩戒力度 让老赖不能坐飞机住宾馆

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做到应录尽录,通过信用惩戒机制,使失信被执行人乘不了飞机,坐不了高铁,住不了星级宾馆,贷不了款,买不了车,不能进行高消费等等,压缩其生存空间,使其在社会上寸步难行,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为此,省高院执行局要求,在过去已录入4万余例的基础上,全省法院要进一步加大录入力度。

难题 2

消极执行、乱执行 干警办人情案、金钱案

部分执行人员法律功底欠缺,执行思路单一,执行工作不力。少数执行人员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甚至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既影响法院执行工作形象,又加剧了执行难。

此外,法院执行部门“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2015年全省执行收案81444件,同比上升达36.5%,而同期执行力量几乎没有增加,全省法院目前共有各类执行人员1100余人,不断增长的办案任务与执行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

●措施:对执行干警不廉“零容忍” 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省高院近期将下发执行案件监督管理规定和建立执行约谈机制的规定,实现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的有效监督。针对近年来少数执行干警发生不廉问题,法院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清除执行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今后,法院将坚持不懈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确保执行队伍风清气正,公正廉洁。

针对执行队伍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的现状,省高院将加强人员配备和能力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打造更加专业的执行队伍。

难题 3

执行强制性有所弱化

一执就闹,一闹就停

近年来强制性在执行工作中有所弱化,如对拒执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不够,对构成妨害执行行为的人员和单位处罚过轻甚至不处罚,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被执行人制裁力度不够,对暴力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一执就闹,一闹就停”。

●措施:拒不执行 判其犯罪坐牢

加大对拒执罪的打击力度。2014年至今,我省打击拒执罪人数不到30人,打击力度太弱。今年,省高院执行局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引导申请人提起刑事自诉与公诉并重,加大打击“老赖”的力度,对欠债不还的被执行人形成有力威慑。今年年内就将有一批“老赖”被定罪量刑。

难题 4

属于执行难的案件底数不清

从2000年到目前为止,我省未结执行案件有6万多件,由于欠缺严格的认定标准和令人信服的甄别手段,在6万多件现有的未结执行案件中,哪些属于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没有进行认真统计,底数不清。

●措施:甄别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退出执行

向社会讲清“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区别,高院计划今年年底以前要摸清全省未结案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数量,研究、探索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认定标准和甄别手段,建立科学、权威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机制,把有限的人力投入到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中。

难题 5

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数量庞大

执行能否到位,最终取决于债务人有无财产,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执行即使使出浑身解数也无法实现判决。据初步统计,法院有25%以上的案件属于执行不能或者无法执行的情形。2015年收案数81444件,可执结的案件约占60%,还有约3万件左右没有执结的案件。这些未执结案件中至少有一半属于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

●措施:继续用好执行救助机制

我省使用执行救助机制解决“执行难”成效明显,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首次进行地方立法。2009年以来,每年救助上千件刑附民、“三养”案件、交通肇事等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2015年仅省高院执行局统一救助的案件就有56案80人,金额960余万元。今后这项措施要继续用好、用实。

难题 6

房子等执行财产变现难度加大

当前经济形势下行压力增大,法院在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过程中,无人竞买或无力购买的现象开始增多,执行处置难度增加。其中,尤以房地产变现难度大表现最为突出,二次甚至三次拍卖流拍的很多。

●措施:淘宝等网络上进行司法拍卖

树立互联网思维,大力推广淘宝等网络平台的司法拍卖,提高变现几率。同时,信息化变现能助力执行公开,祛除权力寻租空间。在执行过程公开、节点告知、程序对接、文书上网等方面下功夫,使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公开透明。

难题 7

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执行

协助执行人难求。一些具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配合、不协助,加大法院查控难度。

●措施:与多个部门完成网络查控对接

全省法院的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已与最高法院的“总对总”查控系统及我省多个部门完成网络查控对接,实现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船舶、证券,以及身份证、出入境证照、工商登记、人民币结算账户等11类17项信息的查询。如可以在全国22万个银行营业网点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并实时冻结。

如何制定科学严格的标准将“无财产供执行”的案件甄别出来并退出执行?对于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部分执行干警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如何规范打击?针对这些民众关心的问题,云南信息报专访了省高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田成有和省高院执行局长吕召。

云南信息报(下称云信):为什么现在会有这么一个大阵仗的部署活动?

田成有:官司打赢了,合法权益迟迟得不到实现,影响的不仅仅是个案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更是对社会诚信秩序的无视,对生效裁判司法权威的亵渎。

今年,周强院长在两会上庄严承诺:“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我省坚决响应这项部署和要求,之前就开始研究具体措施,现在有了初步思路,向社会通报。

云信:我省法院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干警不廉等问题?

田成有:从总体上来讲,全省法院执行队伍是好的,在案多人少的条件下努力工作,尽心尽职。但由于执行环节繁杂、执行法规体系不健全和执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因素,我省法院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规范不严格的现象依然突出。

云信: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田成有:目前省高院已经制定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监督案件办理的规定》等一系列的规定和办法,即将下发全省,目的就是把执行权关进量身定做的“制度笼子”,让执行人员和执行环节有章可依。同时对干警不廉洁行为坚决查处。

另一方面,我们通过执行信息化建设设置执行案件关键节点的管理与控制程序,执行法官未按规定操作或关键节点过期操作,马上会受到系统的自动警示。把执行案件流程、执行关键节点的信息向社会公开,使执行人员在社会监督下履行职责。

云信:发布会提出要甄别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将这部分退出执行,如何确定标准?

吕召:对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属于市场风险的范畴,法院也无法执行。需要从执行难的大筐筐中剥离出去。国外也是这样实践和规定的,这需要当事人和全社会的充分理解。当然,如何认定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需要通过严格的认定标准和令人信服的甄别手段,如何树立科学可靠的标准和手段,我们正在加紧研究当中。

云信: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要达到的目标是什么?

吕召:总体目标就是:通过各种有效措施,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不良现象得到基本遏制;法院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的现象基本消除;通过严格的认定标准和令人信服的甄别手段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剔除出执行难的范畴,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或绝大部分得到及时依法执行;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基本形成。

来源: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