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18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办法》出台33条措施 确保年内为实体经济减负230亿元
日前,《昆明市2018年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印发。《办法》明确,将持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融资、用地、用能、物流成本,鼓励支持企业内部挖潜,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确保全年全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230亿元左右。
《办法》从进一步减税降费、着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合理控制人工成本、着力降低用能成本、着力降低用地成本、着力降低物流成本、对企业“轻资产”入园发展和做优做强给予扶持奖励、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引导企业内部挖潜10个方面提出了33条具体措施。其中,以进一步减税降费、着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3个方面为多。
在进一步减税降费方面,《办法》明确,全面深入推进增值税改革,衔接落实好增值税三档并两档降低税率、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再延期3年、境外投资者境内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下调部分产品进口关税、对中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的税收优惠等政策。从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从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着力提升税收收入质量,坚决杜绝收“过头税”。
同时,贯彻执行好国家、省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取消、降低、减免及归并等系列政策,严格按照目录清单执收及管理。切实降低非税收入比重,力争全市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70%以上。对非税收入占比超过50%的县(市)区,逐县制定工作方案,促其税收收入占比提高到50%以上。
在着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办法》明确,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制造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升级的中长期金融支持;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回归服务小微和“三农”本源、专注融资担保主业;疏通“政银企、政保企、政证企”合作渠道,规范推进PPP项目实施,落实PPP以奖代补资金政策等。在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办法》提出了深化简政放权改革、优化提升政府服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优化企业投资审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推进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9条措施。
此外,《办法》还从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宣传引导、强化跟踪监测、强化督促检查4个方面明确了具体的保障措施。(昆明日报 记者聂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