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召开第91次常务会议 陈豪主持

22.07.2016  12:16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以及各省(区、市)政府负责人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部署全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研究城乡居民生活用能实施电能替代用电价格方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推动电力行业健康发展

  昨日,省长陈豪主持召开省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以及各省(区、市)政府负责人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部署全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研究城乡居民生活用能实施电能替代用电价格方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推动电力行业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观念,坚持生命安全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守住发展绝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要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强化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关键时段的安全监管;要强化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因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做好当前汛期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坚决杜绝“百密一疏”,力保全省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对照审计署有关审计结果公告中涉及云南省的问题,全面抓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公共资金绩效;认真梳理我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广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及时研究制定推广举措;抓紧对接,编制完善好我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提升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和科技进步贡献率;结合我省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加大“互联网+物流”推进力度,创新物流新模式,降低企业成本、便利群众生活,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继续贯彻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会议指出,我省投资空间巨大,但社会投资尤其是民间投资持续回落,形势不容乐观。要充分认识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激发起民间投资积极性、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要营造一视同仁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坚决取消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肃清云南系列腐败案件对投资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提振民间投资信心;要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国资国企改革,加大民间资本与优质资源结合力度;要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改进金融服务,切实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着力加强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强化精准招商,引导社会资金更多用于补齐短板、优化结构、培育新动能、改善民生等;要加强工作督查落实,确保社会投资在稳增长中发挥更大作用。

  会议认为,我省是水电资源大省,充分发挥以水电为主的清洁能源优势,制定实施居民生活用能电能替代电量和价格方案,对于进一步优化居民生活用能结构,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推进我省电力行业健康发展等具有积极作用。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城乡居民生活用能实施电能替代用电价格方案》。

  会议部署了全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要求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记者 李绍明 陈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