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高度重视治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工作

09.02.2015  16:41

 

为贯彻落实《德宏州治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工作方案》,2015年2月2日上午,德宏州陇川县政府办副主任张知源召集县交警大队、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到县政府督查室,对陇川县开展黄标车及老旧车治理淘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开展黄标车及老旧车治理淘汰工作,是抑制环境污染,改善陇川县大气环境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

按照部署,到2015年底,基本淘汰陇川县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2017年底,基本淘汰德宏州范围内的黄标车。对已经达到强制报废年限和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未检验的机动车,先行强制淘汰、注销。2015年6月起,提高黄标车环境保护、综合性能监测频度,每季度检测1次;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核发环境保护检验合格标志,不得参加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