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财源建设坚持“四个树立”理念

16.09.2015  11:14

      一是牢固树立发展财政理念。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财源建设的首要任务。经济不发展,财源建设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财源建设根本任务来抓,紧紧围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第三产业发展,围绕调整经济结构,优化发展环境,运用财税政策,创新支柱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财源建设。

二是树立经营财政理念。大胆运用经营企业理念经营财政,把存量资产、资源当资本来运作,通过租赁、拍卖、转让等市场经营手段,紧紧围绕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等重点大力整合,优化配置最终实现量的扩张、质的提升及结构的改善。

三是树立公共财政理念。要充分发挥好公共财政在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既不能把公共财政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又要不断转变支持方式,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和资金杠杆作用,提高支持发展效果。

四是树立法制财政理念。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财源建设必须在法制轨道上进行,这既是聚集财源的直接保证,又是营造公平发展环境的重要方面,要坚持依法理财,坚决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有法必依,强化纳税人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意识,严厉打击偷税、骗税和抗税行为。使财源建设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