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一超市建水县一汽修厂偷税违法 处以罚款公告

09.08.2015  12:21

云南网讯 近日,据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消息,云南省有两家企业,即德宏州陇川县佳佳乐超市、红河州建水县安特小汽车修理厂因偷税被处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的行政处理,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详细案件公告如下:

全省国税税收违法案件公告

(2015年8月)

德宏州陇川县佳佳乐超市偷税案

经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佳佳乐超市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开具了25份大头小尾的《云南省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其行为已构成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德宏州陇川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佳佳乐超市处以追缴税款42,863.20元、加收滞纳金23,103.26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42,863.20元的行政处罚。

红河州建水县安特小汽车修理厂偷税案

经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建水县安特小汽车修理厂自2012年1月至2014年8月期间,从保险公司取得保险赔款汽车修理收入910,500元,未计入应税劳务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其行为已构成偷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红河州建水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建水县安特小汽车修理厂处以追缴税款15,500元、加收滞纳金3,600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7,700元的行政处罚。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2015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