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陆良县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明显

20.09.2017  15:52

2017年以来,陆良县局切实加大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通过扎实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药品安全深层次问题,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结合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GSP跟踪检查,进一步加强药品购销渠道管理,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企业“挂靠经营”和“走单”、“走票”行为,有效的规范了我县药品购销渠道的管理。

二是开展无菌和植入性等医疗器械、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互联网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各监管所对辖区内所有器械使用单位,2家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家医疗器械专营企业进行了检查。共查处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诊所5家,已立案查处。

三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6月份以来,由执法大队牵头各监管所,重点检查是否从非法渠道购入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票据的合法性、规范性;严禁经营企业分包装饮片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及挂靠、走票、制售假劣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非法购买、自制饮片包装袋从事饮片改换标签等行为。目前共查处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2家,已立案查处。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行为。定期对我县主要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共监测电台、电视台广告16期。同时结合日常市场检查,对省食药监局暂停销售的违法广告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监督检查,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店内外的违法药品广告展开清理。

五是开展化妆品批发市场(集中销售区域)专项整治。组织对全县293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详细摸底调查并签订了化妆品经营安全责任书293份。同时,从6月份开始,针对祛斑、美白和防晒类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质量问题,开展以县城为主的集中销售区域重点检查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共下发责令整改通知19份。

六是认真组织实施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工作。配合市局随机对城区20家和6个乡镇50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重点检查药品的购销渠道、分类管理、质量管理人员在岗、各种质量档案记录等情况。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正及警告责令整改,共下达33份责令整改通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5家药店,由所属监管所进行立案处罚。

截至目前,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人次,检查涉药单位980户次,查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案件13件,罚没款12.8万元,全县涉药单位检查覆盖率、举报投诉查处率和违法案件查处率均达100%,较好地规范了全县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