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颁发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扩项)的公告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颁发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扩项)的公告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我厅受理了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扩项的申请。经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及审查,该公司符合许可条件,我厅决定给予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Y5303220080)。
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地址位于陆良县中枢镇西桥工业区,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含铬废包装物(仅限聚丙烯材质包装物,新增),使用铬鞣剂进行铬鞣、再鞣工艺产生的水处理污泥(HW21,193-001-21*),钒化工行业水处理产生的含铬污泥(HW21),镀铬行业水处理产生的含铬污泥(HW21);核准经营规模为:22050吨/年;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许可证有效期:五年。有效期自2015年7月13日起至2019年1月28日止。
特此公告。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7月13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