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总工会接受第14批省级文明单位考评(附图)
5月4日下午,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部长、省直机关第十四批“云南省文明单位”第二考评组组长黄新纪一行4人到省总工会进行考评。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惠萍和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和文明办工作人员参加汇报会,省总工会纪检组组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黄增强主持会议。
考评组听取了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惠萍同志汇报省总工会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情况后,按照查阅创建工作台账、问卷调查、实地考察、考评反馈意见等环节对省总工会创建第十四批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进行了全面考评。
多年来,省总工会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和谐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的重点工作来落实。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和《云南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云南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学雷锋、道德讲堂等活动,道德风尚、文化体育、公共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前发展,干部职工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有力促进了和谐机关建设和工会中心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推进云南“三个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通过听、查、看等多种形式,考评组对省总工会创建第十四批省级文明单位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省总工会创建第十四批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成效显著,党组高度重视、干部职工参与程度高;台账资料详实、内容丰富、主题突出;创建氛围浓厚,结合工会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有声有色的活动,实现了个人文明素质和单位文明程度共同提高的目标要求,达到了促进中心工作的目的。黄新纪代表考评组对省总工会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三点希望:一是依托工会组织的优势,引领精神文明风尚。二是依托工会联系的渠道,传播文明风尚。三是依托工会平台,推动文明风尚的形成。(省总工会直属机关党委刘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