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分三个阶段着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06.01.2015 11:40
本文来源: 新华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云南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实施意见。其中明确,云南省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主要目标,是分三个阶段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根据国家政策趋向适时进行调整。
根据该纲要,2015年底全省要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出台建立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方案以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方案,2017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代码制度要出台并付诸实施。
云南省重点领域的诚信建设主要包含政务、商务、社会、司法诚信建设。
时间表
云南落实规划纲要“三步走”
第一阶段:到2015年年底,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社会组织等信用信息;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制度建设的方案;提出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方案,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方案。
第二阶段:到2017年年底,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出台并实施政务诚信制度;出台并实施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出台并实施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第三阶段:2020年,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社会组织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本文来源: 新华网
06.01.2015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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