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护理假成福利“画饼”
一项好的政策,如果一部分受益,而另一部分无法享受,就会产生利益被剥夺感,凸显制度性不公平。要防止护理假变成福利“画饼”,不能仅仅出台政策了事,还应辅以一定的制度规范和引导。
3月3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下称“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据此,云南地方立法明确:婚假增加15天,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这意味着我省女职工生育,除了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还有60天,共计158天。
全面二孩政策放开之后,各地纷纷调整了原有的婚假、产假天数,而且调整的力度相当大。比如云南省,婚假、产假天数分别从3天、98天,提高到18天、158天,均居于全国前列。婚假、产假与个人以及家庭的幸福感息息相关,这充分体现了政策的人文关怀,事实上也是对国民生育福利的一种制度性补偿。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包括云南省在内的多个省市还出台了7天到30天不等的男方护理假,这样的制度设计,使得我国的婚育制度更趋于科学。
然而制度是一回事,现实又是另一回事,并且两者常常不能同步。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调查显示,民众生育二孩的意愿不足三成。不是不想生,而是基于经济、工作压力等因素不敢生、不能生。男方护理假也可能面临同样的问题。大环境下,带薪休假还未真正落实,尤其是在企业,长时间的休假能保住工作就不错了,很难奢望还能享有除基本工资以外的各项奖金和福利。而就个人和家庭而言,如果女方休上158天的产假,男方再休一个月的护理假,收入肯定会大大缩水,工薪家庭很难承受。在此语境下,休与不休都将是一个艰难的抉择。
给予男方护理假,不仅是对处于生育期的妇女的一种情感慰藉,对孩子的成长也大有裨益,无论从哪个角度说都十分必要。但如果男方休护理假,是以减少家庭收入,进而降低生活质量为代价,以至让人无从适从时,就显然偏离了制度的善意初衷,乃至于走向了制度的反面。可能出现人们不愿看到的两种情况,一是相当一部分经济并不宽裕的家庭,会在万般无奈之下选择放弃行使这项权利,护理假沦为“花瓶假”;二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由于福利较好、工作稳定,带薪休假落实得比较到位,成为护理假最主要的受益群体,护理假变成“特权假”。
善政还需善施。一项好的政策,如果一部分受益,而另一部分无法享受,就会产生利益被剥夺感,凸显制度性不公平。要防止护理假变成福利“画饼”,不能仅仅出台政策了事,还应辅以一定的制度规范和引导。从可行的角度说,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相应承担休假成本,底线是不能让个人因休假而导致收入明显减少,影响家庭生活质量。生得起、养得起,进而休得起,这是生育权利的最基本诉求。(春城晚报 评论员吴龙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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