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菊率队督察云县凤庆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26.11.2020  15:35

  11月24日至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率市人大常委会督察组到云县、凤庆县,督察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督察组先后深入澜沧江(云县段、凤庆段),黑惠江(凤庆段),罗闸河(云县段)等地详细了解河长责任落实、体制机制建立、河流监测管理、美丽河流建设等工作情况。

 

  督察组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开展的重大改革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推动河长制工作从“有名”“有招”向“有实”“有效”转变。

  督察组要求,一要严厉打击澜沧江非法网箱养鱼,持续做好库区漂浮物打捞工作,进一步控制漂浮物对库区水域环境的影响。

  二要更加有效地控管好城乡生产生活和农村的“两污”问题,提高有效治理覆盖面,加大投入堵住污染源。

  三要强化河道两岸的生态修复,实施以项目建设影响区、公路沿线、城镇面山、生态脆弱区为重点的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改善流域生态环境。

  四要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加强区域间的配合,加强上下游、左右岸的统筹协调,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要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治理机制,特别是基层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河长制,推动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殷致宏,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国荣参加督察;凤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宪勇、副主任陈家军,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天平等陪同。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