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一线工作法”强势推进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为扎实推进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总队结合实际,紧盯工作重点,推行“一线工作法”,全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党委成员在一线督导。总队下发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督导方案》,成立了以军政主官为总巡视长、党委成员分别带队的督导小组,按照“哪里问题集中、哪里问题突出就督查哪里”的原则,就专项行动开展、灭火应急救援准备、部队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等工作对全省16个地州分片包干、实地督查,实行责任捆绑,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支队进行责任倒查、蹲点督导,期间深入了解掌握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93处,督促、帮助基层解决问题76件。
二、警员警力在一线聚力。在党委成员分片包干、蹲点督导的基础上,总队要求省州两层机关下沉三分之一警力共344人深入基层,与一线监督员混合编组,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并对下沉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基层消防监督执法和执勤战备力量,做到帮扶指导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措施落实在一线,不见工作成效不收兵。
三、行业部门在一线联动。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排查机制和消委会成员单位分片包干督导机制,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对照18类重点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推动对照标准,开展联合排查整治,有力地推动了行业部门消防工作。目前,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住建厅、省文化厅、省民政厅和省工商局等部门包干全省16个州(市),出动督查人员19名,督查州(市)9个、县(市、区)21个,督促各地整改存在的问题74处。
四、火患整治在一线发力。总队要求对火灾隐患排查要采取“全覆盖、零容忍、无盲区”的态度,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作为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开展拉网式排查,严格执行“两清”措施,在清明节前全面清除场所内的住宿人员和非法加工、储存、销售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拒不搬出的,一律予以查封、关停。目前,全省消防部队共检查单位14443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5050处(个),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1518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91份,挂牌重大火灾隐患13家,升级64家整改难度较大的县(市、区)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为州(市)政府挂牌督办单位,实施临时查封120家,实施“三停”93家,拘留12人。
五、消防宣传在一线聚焦。前移消防宣传窗口,印制发放10万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告知书》,发布消防安全大检查公告,明确专项行动的范围、重点、标准和处罚措施等,广泛发动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改。在省市县三级主流媒体开辟消防专栏,每天播放典型火灾案例和消防公益片,集中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全力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持续加大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共计培训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23126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3317人,村“两委”负责人8894人。
六、灭火救援在一线演练。总队要求各级消防部队要充分发挥灭火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时刻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准备。要认真组织官兵深入开展“六熟悉”活动,熟悉掌握各类火灾事故特点、规律和灭火救援战术,制定完善灭火预案,强化实战和夜间演练,确保做到科学、有力、有序、高效处置。目前,全省消防部队共熟悉各类重点单位、场所9682个,实地演练414次,跨区域拉动演练19次,灭火指挥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