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市区曝光“老赖” 云南曲靖法院回应符合法律规定
14.11.2014 11:40
本文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云南频道11月14日电(记者吉哲鹏)针对有网民认为“闹市区曝光93名‘老赖’不妥” 的争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法院回应称,通过市区的电子显示屏公开曝光、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目的是为了缓解“执行难”,相关曝光行动还在进行中。
据了解,为缓解“执行难”,麒麟区法院对2013年以来未结的执行案件进行筛选,整理出93件案件,于10月14日将执行案号、涉案标的额、被执行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等信息在人流量较大的珠江源广场电子显示屏上全天候滚动播放。此次曝光的案件主要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涉案标的额最大的140万元,最小的1680元。
一些网民对此认为,“老赖”拒不履行法院确定的法律义务,应予惩戒,但“肖像和住址等个人隐私公布在闹市区,有侵害其合法民事权益之嫌”,闹市晒“老赖”还需慎行。
麒麟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陈明介绍,对被执行人的曝光符合《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其目的有三个,一是通过曝光形成舆论威慑力,敦促他们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二是同时面向社会征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三是通过这种方式,让群众了解被执行人的诚信情况,降低经济往来时的交易风险。
陈明介绍,麒麟区法院原本确定的曝光名单为118人,曝光前执行法官逐一给被执行人下了“最后通牒”,得知法院将在市区公布相关信息后,有20余名被执行人到法院缴纳了案款。下一步,法院还将针对“执行难”问题建立通过媒体发布相关信息的长效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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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2014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