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挪动、拆除门牌惩处存在“三不知” 昆明门牌管理有法难行
门牌标志不统一、不规范、指向性不强等,将直接影响到市民户口、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办理、更换方面等工作,并妨碍119、110出警、120急救,以及邮电通讯、工商广告等。事实上,门牌号所遇到的问题不仅昆明有,北京等城市也存在这样的“顽疾”。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处长彭群表示,经过2006年至2009年大规模的清理后,昆明的门牌号较之前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就全国目前的门牌号设置情况而言,昆明已经是走在前列较为规范。
目前,昆明的门牌号分为:临街门牌、栋号牌、单元牌、住宅楼号牌、自然村村民户门牌5种,门牌的颜色和规格尺寸严格按照“国标GB17733-2008”的标准进行制作和安装。门楼牌背景颜色为蓝色,字体颜色为白色。
你家的门牌号是咋确定的?
顺序、距离编排法并行
昆明市的门牌号编号和设置主要按照顺序编号和按距离编号两种方式进行。
“顺序编号法”主要用于成熟稳定的小区和商业区,是根据某门户在街路上的顺序来确定其门牌号的数码,门牌号的数码就是相应单位在这条街路上的顺序号。
“距离编号法”则主要用于新建成区和新建小区,根据某门户在街路上的位置,每2米一个号来确定其门牌号码。它要求在某条大街上确定一标志物为起点,具体到某门户的编号时,就测量它的中心线和起点之间的距离,取其整数,并依据东单西双或南单北双的原则取双号或单号。在实际操作中,这两种数据处理过程同时进行。
门牌为啥会缺失?
嫌数字不吉利 有市民自行取下
“门牌号前期设置相对容易,但是后期监管就不那么简单了。”彭群说,“我们在进行门牌号清查时都会一户一户的上门做工作,如果更换门牌数字是‘4’之类的数字,部分市民就会因为‘不吉利’拒绝更换门牌或者更换以后自行把门牌号取下。” 如果发现商户自行取下门牌或者自制门牌的情况,工作人员都会及时进行取缔并要求市民及时申请补发新的门牌。但是在区级行政管理部门,只有一到两名从事门牌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人手不足就难免会在排查上出现疏漏。
在2006年之前,门牌号设置需要市民自己掏钱进行制作,市民一般就对门牌号比较爱惜。可目前,昆明市门牌设置费用已经不需要市民承担,也不从财政拨款,而是采取“以牌养牌”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彭群透露,这种方式就是由广告商把城区道路路牌的广告位承包过去,广告商做路牌时,顺带更新部分门牌号。由于门牌号设施费用不用自己埋单,许多市民就不是那么爱惜门牌了。
门牌号为啥会“跳号”?
间距超长 要为新建建筑物留号
“距离编号法” 有着充足的编排空间,在不做任何预留号的情况下,无论街路两边现有多少个应当使用门牌号的单位,都可以毫无障碍地及时予以编排。不受街路上门户增减后号码顺序发生变化的干扰,只要门户位置不变,门牌号码也不变保证了门牌号码的长期稳定,弥补了传统门牌编排法存在的缺乏稳定性、指位性差、不便管理等缺陷,也是目前昆明市应用最为普遍的门牌号编号法。
但是,“距离编号法”也有它的不足,比如,在十字路口或者两个建筑物之间的距离超过两米以及一些中间可能拆除或新建建筑物的地方,就会存在跳号现象。“这主要是为新兴建筑物留号,如果不跳号,有新建筑物诞生就没法编号。”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
为何难管?
多头管理缺乏联动
在1998年起实施的《昆明市门牌设置管理规定》中第三章第十七条:“对未按地名审批程序报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地名门牌标志,视为非法,由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拆除,并公开予以纠正,拒不拆除和纠正错误的,除由管理部门强制拆除外、并视情况处予200元以内罚款。”以及第十八条:“对未经申请批准,擅自挪动、拆除门牌标志者,责令限期恢复,拒不服从者,处予门牌标志价格三倍的罚款。”两条规定都对市民擅自设置或者挪动、拆除门牌号的行为做了处罚规定。
而在2010年,昆明市民政局当时下发的《关于建立地名属地管理工作清理报告责任制的通知》明确,在地名标志牌和门牌设置工作完成之后,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区民政部门要和相关单位签订管理和维护责任书,加强防盗以及人为损毁的管理。
明明有法可依,为什么昆明市道路门牌号缺失依然“老火”?彭群表示,原因主要有三:一是目前门牌号的制作没有统一的定价标准,只能依靠“以牌养牌”中广告商的定价,不同广告商定价会有所差别,无法统一罚款标准;二是部门之间联动不够,以前门牌设置属于公安机关管理,现在划归民政部门以后,在与其他部门联动上可能会出现步调不一致的情况。三是虽然有了规定,但是没有配套的处罚细则,也没有明确规定该有哪个部门来执法、如何执法。
昆明日报记者 张梦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