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法院“四强化”助推“洁净法院”建设
02.04.2015 13:11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洁净法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院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洁净法院”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 全院各部门围绕职能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开展“洁净法院”行动中来,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镇康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自有媒体,广泛开展“洁净法院”行动的宣传活动,让“洁净法院”行动入心入脑,营造全院干警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监督考核。 将“洁净法院”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细化、分解各部门目标、任务,形成严考核、重奖惩的工作机制。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02.04.2015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