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12月5日,镇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思荣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映忠、张锦艳、黄志华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县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重新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报告。
会议书面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镇康县2022年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镇康县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李德康等四人辞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的说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补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的说明,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关于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关于镇康县2022年县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关于镇康县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镇康县2022年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镇康县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关于镇康县2022年县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镇康县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镇康县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办理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县人民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县人民政府2022年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镇康县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镇康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关于批准镇康县2022年县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镇康县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重新确定人民陪审员的决定、关于补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司法局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对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分别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作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事项报告的说明,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茶忠华等四名同志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德康等四人辞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决定免去:
尹强 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茶忠华为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泽东为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免去:
李春宏镇康县人民法院凤尾中心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毕慧星、杨文竣、阿金琴、李忠荣人民陪审员职务。
任命:
李春宏为镇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罗荣强为镇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胡启华镇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茶忠华等四名同志作供职发言。
杨思荣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恩杰,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刚,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南伞镇人大主席,部分基层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