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27.12.2018  17:31

  12月26日,镇康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国荣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穆志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正清、谢国华、张锦艳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至2017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镇康县2018年县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镇康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对县人民政府调整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审查结果的报告、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镇康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镇康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召开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的说明,关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程等13个文件及材料的说明,关于提请免去胡启华等二名同志职务的议案的说明,关于提请任命王荣华同志职务的议案说明,镇康县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工作委会关于王荣华同志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说明。

  会议审议了相关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镇康县2018年县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的决定、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免去:

  胡启华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德梅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

  王荣华为镇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翟国军,县人民法院院长李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斌,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鲁清良,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扶贫办、县税务局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领导,不是常委会委员的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

录入者:镇康县人大 责任编辑:镇康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