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23.02.2021  08:38

  2月22日,镇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思荣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国华、张锦艳、高国荣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镇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的说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镇康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讨论稿)的说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免武毅等三名同志职务议案的说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关于提请任免施金龙等四名同志职务议案的说明、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武毅等五名同志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说明。

  会议分组审议了相关报告、工作要点和人事任免职事项,表决通过了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镇康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免去:

  何建荣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

  武毅为镇康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周鹏为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决定免去:

  段绍东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施金龙为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何红梅为镇康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陶宏为镇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会议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恩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泽军,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李刚,县监委副主任吕绍强,县人大常委会二级调研员杨正发、李德荣及三级调研员李正清,县人大各专委副主任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主任、副主任,不是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主席候选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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