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景东县锦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公示

09.02.2015  11:32

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景东县锦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修改方案公示

 

为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思路和发展战略得到落实,我县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云国土资〔2012〕195号)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以下简称《修改方案》)。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4〕99号)第四条严格执行社会公示的要求,现将《修改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修改方案》批复情况

2015年1月27日,《修改方案》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景东县锦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的批复》(云国土资规(2015)35号)批复。

二、《修改方案》涉及项目基本情况

修改方案》涉及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布局调整,允许建设区规模不增加,不涉及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基本农田数量不发生变化。具体涉及景东县锦屏镇6个调入项目和8个调出项目。

(一)调入项目 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无量山城规划道路建设、社区医院建设项目、南部新城小学建设项目和景东工业园区文黑片区建设项目。项目拟用地总规模为40.37公顷。

(二)调出项目: 锦屏镇城镇建设用地、锦屏镇城镇建设用地6、锦屏镇城镇建设用地11、锦屏镇城镇建设用地13、锦屏镇城镇建设用地14、儿童福利院、110kV锦屏变电站、文黑工业区1共8个规划建设项目,可调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指标40.37公顷。

三、《修改方案》调整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等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对项目涉及的《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作出局部修改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为:

(一)规划指标调整情况

修改方案修改仅针对锦屏镇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地块进行调整。

调入建设项目位于锦屏镇景范村民委员会、锦屏居民委员会、山冲村民委员会和斗阁村民委员会共4个村(居)民委员会以及畜牧局养殖场和养鸡场,需调入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为40.37公顷,调入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29.09公顷。

调出建设项目位于锦屏镇前所村民委员会、景范村民委员会、北屯村民委员会、锦屏居民委员会和斗阁村民委员会共5个村(居)民委员会,可调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指标40.37公顷,调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29.44公顷。

(二)主要用地规模调整情况

调入建设用地原规划地类为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调整后规划地类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0.37公顷,规划类型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

调出建设项目原规划地类为城乡建设用地,规划类型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0.37公顷,调整后规划地类与规划基期年保持一致,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和自然保留地。

(三)三界四区调整情况

修改方案调整地块所需指标在锦屏镇允许建设区与有条件建设区内部进行调整。

调入建设项目涉及8个地块,需调整的建设用地管制分区面积为40.37公顷。8个调入地块在《规划》中均位于有条件建设区,规划修改后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调出建设项目涉及11个地块,需调整的建设用地管制分区面积为40.37公顷。11个调出地块在《规划》中均位于允许建设区,规划修改后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

(四)土地用途分区调整情况

修改方案中,调入建设用地涉及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和低丘缓坡区,面积依次为22.73公顷、0.55公顷、2.32公顷和14.77公顷,规划修改后调整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和独立工矿用地区,面积分别为25.61公顷和14.76公顷。

调出建设用地,原位于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和独立工矿用地区,面积分别为29.62公顷和10.75公顷,规划修改后调整为一般农地区,面积为40.37公顷。

(五)重点项目与重大工程布局调整情况

修改方案中,《规划》中布局的能源项目110kV锦屏变电站被取消;锦屏镇城镇建设用地11、儿童福利院、锦屏镇城镇建设用地14、锦屏镇城镇建设用地13、文黑工业区1、锦屏镇城镇建设用地6、锦屏镇城镇建设用地被分割后取消;增加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建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医院建设、南部新城小学建设和景东工业园区文黑片区建设共6个拟建设项目。

(六)耕地补充情况

修改方案中,调入地块总面积为40.3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面积为29.09公顷;调出地块总面积为40.3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面积为29.44公顷。

分析调入调出地块占用耕地情况,从质量上看,调入与调出地块占用耕地的平均重量等别分别为9.23等和9.16等(均为国家等,等别越低,耕地质量越好),调入地块占用耕地的质量略低于调出地块的质量;从数量上看,调入地块占用耕地面积较调出地块占用耕地面积少0.35公顷。总之,本次规划修改前后,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质量稍有下降,占用耕地的面积也有所减少,完全符合“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涉及规划修改的相关政策、法规、规程、规范的要求。

四、《修改方案》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影响

规划修改后,景东县锦屏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868.14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674.8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327.50公顷,符合上一级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均未突破。

五、《修改方案》反馈意见方式

修改方案》涉及景东县锦屏镇景范村民委员会、锦屏居民委员会、山冲村民委员会、斗阁村民委员会、前所村民委员会、北屯村民委员会、畜牧局养殖场和养鸡场。

公示期为1月28日至2月8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方案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景东县国土资源局规划股。公示时间截止后,若无异议,将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景东县青云路5号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及电话:杨晓艳   15087907572

                               

 

            景东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月28日

 

来源:景东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