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安两集体成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四民警成岗位学雷锋标兵

04.03.2017  21:06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云南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于近日下发《关于命名云南省第三批“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大观楼派出所社区警务中队、盘龙分局龙泉派出所、呈贡分局雨花派出所民警李向东、五华分局翠湖派出所民警李建明、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尹戈、五华区看守所民警吴红霞名列其中,分别荣获“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称号。

    昆明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昆明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紧紧围绕“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岗位职责和业务实际,突出基层一线和窗口单位,充分调动广大公安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展创学雷锋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活动,涌现出一批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学雷锋活动扎实深入、有良好整体形象和广泛社会影响的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

编辑:钱嘉榀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