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铁路客货运输服务收费及地方铁路客货运输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23.06.2016 04:38
本文来源: 发改委
(二)自2016年 月 日起,经营者在制定或调整价格、收费标准时,应提前30天将定调价方案及理由等通过公开媒体、网站或在经营场所、服务区域的醒目位置对外公告,必要时邀请专家、学者、消费者等代表,以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对制定或调整价格、收费标准的方案及理由进行论证。在充分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合理制定或调整价格、收费标准。 新的价格、收费标准执行前15天,要通过公开媒体、网站或在经营场所、服务区域的醒目位置对外公告。 (三)经营者应保持价格、收费标准的基本稳定,不应频繁调整。在重大节假日、运输旺季执行的价格、收费标准不得超过制定的价格、收费标准。 (四)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铁路自备车等有关服务,由供需双方按自愿协商的原则,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收费标准。 二、严格规范收费行为 (一)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服务区域的醒目位置、网站公示价格、收费事项,公示内容要涵盖项目、价格、收费标准、对应的服务内容、投诉监督电话。有优惠、折扣的,要在公示内容中列明。 (二)铁路客货运输服务必须遵循旅客、货主自愿原则,经营者不得强制服务和收费,不得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在公示的收费标准以外加收其它费用,不得任意拆分公示过的收费项目。要按有关规定提供数量充足的、必需的免费服务设施。 (三)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条件的人民警察、伤残军人以及符合《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条件的学生,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实行票价优惠。 三、切实加强监管 (一)经营者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制定、调整价格、收费标准及优惠折扣的办法;要完善成本核算制度,强化内部成本管理。昆明铁路局要加强对铁路客货运输服务收费、地方铁路客货运输价格变化的监测分析,强化对所属企业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每年4月底前,昆明铁路局、昆玉铁路公司等地方铁路公司要将上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附件1要求的相关内容,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报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州、市价格主管部门。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督促辖区内经营者规范定价行为,通过提醒、告诫等方式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价格欺诈、标价外另行收费、不执行优惠票价政策、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良好秩序。同时,要建立健全经营者诚信经营公示制度,对查实有价格违法行为或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在报刊、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本通知所指铁路客货运输服务收费是指铁路客货运输服务企业主营业务之外提供的服务收费及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铁路自备车的服务收费;地方铁路客货运输价格指地方铁路旅客票价、行李、包裹运价和货物运价。 此前与本通知不符的有关铁路客货运输服务收费、地方铁路客货运输价格等服务收费的相关文件废止。(详见附件2) 附件:1.铁路客货运输服务价格(收费)情况报送表 2.废止的文件目录 云南省物价局
2016年 月 日 附件1 铁路客货运输服务价格(收费)情况报送表 附件2 废止文件目录 1、《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昆玉地方铁路货物运价的批复》(云价经发〔1995〕244号) 2、《云南省物价局关于米轨铁路一票直通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经发〔1999〕79号) 3、《云南省物价局关于铁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经发〔1999〕16号) 4、《云南省计委关于货物联运代理服务收费(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计价格〔2000〕533号) 5、《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昆明站多功能候车厅和小件寄存收费标准的复函》(云价调控函〔2011〕37号) 6、云南省物价局《关于铁路专用线收费标准的函》(云价函字〔1990〕7号) 7、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成都铁路局专用线代维修实物消耗、用工定额及有关计费规定的批复》(云价非发〔1990〕222号) 8、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铁路自备车租用补偿费标准的批复》(云价非发〔1991〕173号) 9、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后所等五个煤矿铁路专用线运费及矿内短途运费的通知》(云价非发〔1992〕6号) 10、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增购省铁路自备货车报告”的意见》(云价函字〔1992〕47号) 11、云南省物价局《关于省外企业自备车管理服务费标准的批复》(云价非发〔1992〕62号) 12、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昆明水泥厂铁路专用线运杂费标准的批复》(云价非发〔1992〕55号) 13、《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省外企业自备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云价费发〔1994〕78号) 14、《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制订铁路专用线和专用铁路共同收费标准的批复》(云价费发〔1994〕267号) 15、《云南省物价局关于铁路专用线(专用铁道)运输人员工资劳务费的批复》(云价费发〔1994〕272号) 16、《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来宾煤矿铁路专用线运费的批复》(云价费发〔1995〕18号) 17、《云南省物价局转发计司价管函〔1996〕93号文件通知》(云价经发〔1996〕347号) 18、《云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化工、有色企业自备车租用费标准文件的通知》(云价经发〔1997〕302号) 19、《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收取专用线设施使用费的通知》(云价经发〔1998〕281号) 20、《云南省物价局关于铁路专用线运输人员工资劳务费相关问题的函》(云价调控函〔2011〕14号) 21、《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丽江站候车厅内小件寄存收费标准的批复》(云价调控〔2012〕70号) 22、《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铁路客运延伸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经发〔1998〕29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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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6.2016 04:38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