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上“钓鱼”买二手车 以试车为由实施盗窃

30.06.2016  14:50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今年5月份以来,昆明市内发生多起通过分类信息网站约定购买二手电动自行车,在见面交易时以试车为由将卖家电动车骑走不给钱的案件。昆明市公安局便衣侦查分局民警经过长期侦查,于日前将该团伙一举抓获。

  5月19日下午3时许,杨先生骑着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来到世博园门口,与自己在某分类信息网上约好的买家交易。见面后,对方提出要骑一下杨先生出售的电动自行车试试性能好不好。杨先生没有多想便同意对方试车,哪知买家骑上车一溜烟就消失在杨先生的视野中。杨先生这才恍然大悟,自己被骗了。

  接到杨先生的报警后,便衣分局民警根据近期发生的盗窃电动车案件进行了分析研判,发现前后有3起案件作案手法类似,都是卖家在分类信息网站上发布自己售卖电动车的信息后,在与对方交易时被买家以试车为理由将车骑走。正当民警着手对案件进行侦查时,5月23日下午5时许,又有一名卖家被用相同的手法将车骑走。

  经民警走访调查发现,一名东川籍前科男子李某(男,18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6月8日下午5时许,民警在盘龙区茨坝蒜村一出租房内将李某抓获,李某对其多次实施盗窃卖家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供述了其另一同伙朱某的下落。6月9日晚9时许,民警在东川区拖布卡镇将朱某(男,16岁,东川区人)抓获。

  经初审,嫌疑人李某、朱某二人共交代了七起以在网上购买电动车为由,见面后盗窃受害人摩托车(两辆)、电动车(五辆)的犯罪事实。李某交代,自己曾因盗窃电动自行车被公安机关抓获,但由于当时其未成年而免于刑事处罚。之后李某还想“重操旧业”,但害怕再次实施盗窃会被失主打或者会被公安机关处理,于是他想到这样的一个取巧的方法。“交易时,我即使想骑走被抓到,我也可以谎称是在试车,这样对我要安全些。”李某落网后如是说。

  目前,警方已经查实其中的4起案件,另3起案件正进一步查证中。两名嫌疑人已被辖区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