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坟”也是文明拆迁的坐标

19.03.2015  13:12

    2015年3月17日,湖北远安,国土资源局下辖单位盘古矿产品运销监督管理站办公楼院内一处坟墓颇为吸引眼球,其四周已是硬化完成的水泥地面。据悉,因搬迁坟墓补偿费用问题,家属与管理站两方未达成一致,该坟墓一直“被钉子”至今。(3月18日 《新京报》)

    威严的政府机关,Duang的一下,冒出一个“钉子坟”,无论怎么看,都非常的不协调。一方面,对机关而言,坟茔的凄凉不仅与机关人来人往的办公环境不匹配。加之,家属上坟时,放炮、啼哭,也影响机关的正常办公。另一方面,对坟主而言,祭祖要先过保安关,不仅不方便,心理上也难以承受。因此,让坟墓尽快搬走,应是一个双赢的选择。

    可为何坟茔成了“钉子坟”呢?无非是两个原因。一是补偿没有谈拢。与所有拆迁一样,补偿款的协商,都是一个拉锯战。有时双方甚至采用一些行为艺术,倒逼对方就范。“钉子坟”就是拉锯拆迁的一个注脚。更重要的是,家属在心理上没有过关。国人讲究入土为安,人们都不愿意为已故的先人们换个安眠之所。因此,坟主即使心理上都认同拆迁,可依然不敢随意“惊扰”祖上。

    然而,项目建设不等人,机关单位也不能总是“居无定所”。于是,“钉子坟”Duang的一下就应运而生。目前,很多人认为,出现“钉子坟”是机关单位,没有力度、没有威严,不果断的体现,笔者并不这么认为。首先,出现“钉子坟”,说明有关方面没有强拆。其次,在坟墓上有花圈、鞭炮等祭拜品,也证明该单位没有因为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阻止墓主进入,倒逼其就范。这充分显示了涉事单位的包容与大度。

    机关单位出现“钉子坟”,也是文明拆迁的坐标。相比半夜拆迁、暴力拆迁、下岗拆迁等坏的范例,“钉子坟”看似相关单位不作为,实际上却是一个理性的选择,给我们做出了一个文明拆迁的典范。随着城镇化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小城市会不断的向郊区扩张,“钉子坟”的问题,也会越来越普遍。如何让协调发展与习俗的关系,城镇化与农民利益的矛盾,也许“钉子坟”是一个范例。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