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优化服务注入资金活水
近日从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获悉,按省政府要求,人行昆明中心支行已对金融稳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结果表明:各金融机构通过不断优化金融服务,促进住房消费,助力小微企业融资,加大对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农村危房改造等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为我省经济发展注入了资金活水。
人行昆明中心支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全省促进住房消费的有关信贷政策,指导云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挥好定价自律和协调职责,加大对居民合理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对于购买首套房(含首次购买改善性普通住房)的信贷需求,督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认真执行贷款利率下浮政策,同时鼓励其他商业银行实行利率下浮政策,让利消费者,降低购房人借款成本,支持我省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在人行昆明中心支行组织下,云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于4月15日成立,形成了落实人民银行、住建部、银监会三部委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方案,在金融支持我省个人住房消费方面达成共识。3月末,全省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833.58亿元,同比增长16.6%,比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83.36亿元,同比多增16.60亿元,呈持续较快增长的态势。1至3月,全省金融机构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0.89亿元,较上年同期多发放23.92亿元。
人行昆明中心支行充分发挥合意贷款管理的灵活性和定向支持作用,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根据实际需求和季节性规律统筹安排好贷款投放节奏,将更多的信贷资源配置到“三农”、小微企业以及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和农村危房改造等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实现了“贷款总量增加、投放进度提前、信贷结构优化”的管理目标。今年,全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意贷款下达数比上年增加171亿元。4月末,全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2.0%,比同期全省平均增速高5.5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343.45亿元,同比多增13.42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新增贷款总量的34.1%,比上年末提高0.8个百分点。
在贷款总量较快增长的同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不断加大。3月末,全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1.2%,增速比上年末提高3.3个百分点;主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包括农信社、城商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5%,增速比上年末提高2.4个百分点。
小微企业再贷款、支农再贷款、中小微企业票据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得当。1至4月,全省人民银行系统累计发放支小再贷款5亿元,4月末全省支小再贷款余额已达17亿元;累计办理再贴现88.68亿元,4月末全省再贴现余额100.35亿元,创历史新高,其中小微企业票据再贴现余额占比达60.1%;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19.39亿元,4月末全省支农再贷款余额为38.96亿元。
云南银监局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除要求各金融机构单列计划,确保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外,还要求已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的机构实施专户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同时,落实有关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的监管要求,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高出全行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2个百分点以内(含)的,不作为内部对小微企业业务主办部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
省金融办积极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风险补偿奖励政策,从2014年至2016年,省财政连续3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的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风险补偿奖励资金,对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两个不低于”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余额年度增量作为量化考核指标,对其进行风险补偿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