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进一步规范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10.05.2016  18:06

  为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的通知》(民函〔2013〕183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的通知》(云民事〔2013〕12号)文件精神,金平县经过近两年的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工作实践,决定撤销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只保留金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同时要求各乡镇负责对群众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婚姻登记档案立卷归档工作及金平县婚姻登记有关事项宣传等工作。(金平县民政局 王继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