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微信收购、贩卖野生动物制品 卖象牙手镯最终换来一副“铁手镯”
近日,文山州森林公安局查获一起微信收购、贩卖野生动物制品案,缴获野生动物制品33件。
今年6月,该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通过微信交易野生动物制品。为此,文山州、市两级森林公安迅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对案件线索进行核查。经过大量工作,锁定网上收购野生动物制品的嫌疑人系文山市花鸟市场旁某珠宝店老板。
7月1日,专案组全警出动,将嫌疑人何某抓获,查获疑似象牙制品39件。
嫌疑人何某,女,文山市人,居住文山城某小区内。何某供认,自己长期做手镯、手链、挂件生意,经常用微信聊天,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微信里认识了一位网友,网友称卖象牙制品很赚钱,于是大着胆子向这位网友购买了一些象牙制品,并以高出收购价两倍的价格出售,获利丰厚。之后开始在网上大量购买象牙制品,并通过快递邮寄到文山市龙福苑旁的一茶室,何某在茶室收到货物后再拿到自己的珠宝店出售。在检查中,民警从何某的珠宝店查获疑似象牙制品39件,送往云林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39件商品中,手链、手镯等32件商品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亚洲象象牙制品(亚洲象是哺乳纲长鼻目象科),1件(一对手镯)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玳瑁壳制品(玳瑁是爬行纲龟鳖目海龟科),6件为高仿象牙制品。涉案物品价值62125元。
目前,何某因涉嫌非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取保候审。
小编在这儿给各位看官提个醒,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各位小伙伴切莫因为爱美,而购买野生动物制品佩戴或收藏,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保护野生动物,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