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印发《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

19.02.2020  09:54

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出售、购买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长效机制。”“将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严格规范野生动物养殖和经营利用,鼓励公益组织、社会团体和志愿者等力量积极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积极引导市民“观鸟”不“关鸟”,倡导健康饮食,远离“野味”,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通知》对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云南省省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物种全面保护。

通知》明确,打击非法猎捕(采集)、人工繁育、伤害、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巡查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渔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及水库、河流等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查处对污染、破坏野生动植物生境和栖息地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非法来源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

此外,严格审核野生动物人工饲养繁育场所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证照的合法性及物种来源合法性,取缔非法饲养、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假借人工繁育之名行非法倒卖之实的人工繁育场所;禁止出售、购买和利用国际公约禁止以商业贸易为目的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严厉打击象牙、虎骨、犀牛角、穿山甲甲片等非法贸易行为;清理整治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的广告,取缔悬挂、张贴的“野味”招牌。(昆明日报 记者缪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