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

26.11.2014  17:16

      编者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为社会有效投资拓展更大空间。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在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作用。国务院今日(26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讯 据中国政府网26消息,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共包括11个部分、39条内容。《指导意见》主要部署了总体要求、创新生态环保投资运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加强能源设施投资、推进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主要工作。

      《指导意见》明确,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创造平等投资机会;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创新生态环保投资运营机制方面,《指导意见》要求,深化林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生态建设主体多元化,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积极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根据《指导意见》,通过培育农业、水利工程多元化投资主体,保障农业、水利工程投资合理收益,水权制度改革,完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

      通过改革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积极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价格机制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并发布了重点政策措施文件分工方案。

      在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资机制方面,《指导意见》指出,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用好铁路发展基金平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扩大基金规模。完善公路投融资模式。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的公路投融资模式,完善收费公路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和维护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运、民航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发展“航电结合”等投融资模式,按相关政策给予投资补助,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航电枢纽。

      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方面,《指导意见》明确,探索创新信贷服务。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集体林权、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推进农业金融改革。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鼓励发展支持重点领域建设的投资基金。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

      同时,《指导意见》还鼓励社会资本加强能源设施投资,推进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

      此次《指导意见》的创新方面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包括市场准入、投资运营机制、政府投资方式、融资方式和渠道、价格形成机制等。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指出,《指导意见》的印发实施,对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潜力,稳定有效投资,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这些措施将有效降低相关领域的进入门槛,可以说是为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指明了方向。(编辑:冯丛枝)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