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飞主持召开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题会议时强调围绕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圆满完成
作者: 魏江跃 来源: 临沧日报 点击数:3 更新时间:2014-12-3 10:45:44 |
12月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锁飞主持召开临沧市“10·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题会议,传达贯彻省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精神,通报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度,安排部署下步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锁飞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确定目标、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把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围绕民房、民生、基础设施、防灾减灾、特色产业5大工程,按照两个阶段目标(即:第一阶段,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底,全面完成受损民房维修加固和拆除重建,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基本恢复。第二阶段,从2016年1月至12月底,全面完成所有工程恢复重建任务,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恢复,经济社会发展超过灾前水平),确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锁飞要求,在下步工作中:一是要抓好项目的落实。二是要按时足额拨付各项救灾资金。三是要进一步加快民房恢复重建的步伐,确保明年春节前民房恢复重建任务基本完成。四是要进一步抓好挂钩包保工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恢复重建规划的责任单位、协助单位和监督单位,确保挂钩包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五是要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由市民政局研究制订方案,保障灾区群众“两节”期间的生产生活。六是要充分组织和发动群众。在恢复重建过程中,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集中与分散重建相结合,以分散建设为主的原则,坚持统建与自建相结合,以自建为主的原则,结合实际、量力而行,确保工程保质、保量、保安全。七是要按程序抓紧时间报批规划项目,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对口向上级积极争取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最大限度争取省直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八是要转变作风,将能力强、作风实的干部派到各恢复重建点扎实推进工作。九是要切实加强对资金物资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关于临沧市“10·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作情况汇报和临沧市“10·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责任分解建议。“10·7”地震发生后,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发改委组织人员到省发改委参与规划编制工作和规划衔接工作,编制完成了《临沧市“10·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临沧市“10·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表》。由市政府领导带队,先后两次参加省政府专题研究云南景谷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专题会。 我市将按照省《规划》尽快编制《临沧市“10·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将工作责任分解到有关县区和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恢复重建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会议通报了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度。截至11月25日,全市启动修缮受损民房930户,完成修缮206户,完成修缮面积14865平方米;完成倒损和严重受损民房拆除1652户,场平1542户,启动重建1571户,重建主体完成 50%以上94户,重建主体全部完成10户,完成重建面积8160平方米。累计完成民房恢复重建投资3914.72万元。 市领导赵子杰、马加能、赵贵祥出席会议。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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