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重点新产品开发可享专项补助

17.09.2015  22:20

     新华网云南频道9月16日电 记者16日从云南省科技厅获悉,云南省将对拥有省级以上认定的重点新产品的企业,按新产品销售收入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给予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补助,首批共有6项产品获693万元的专项补助。

    据了解,2015年度专项补助的对象为2010年至2011年认定,“十一五”以来上市销售的产品。按照云南省科技厅2014年出台的《云南省重点新产品开发补助办法》,对拥有省级以上认定的重点新产品的企业,按新产品销售收入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给予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补助。

    据介绍,专项经费享受补助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通过云南省重点新产品认定且未获得省级科技经费支持的新产品,根据其创新程度,按每个产品5万-10万元给予研发补助;二是获得省级以上认定的重点新产品在认定3年有效期内,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按其产品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最高年份的60%给予企业专项补助,每个产品专项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已享受国家减免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产品不再予以补助。

    经企业申报、云南各州(市)科技局初审、专家审核、云南省科技厅审定、云南省政府审批等工作程序,云南省科技厅近日下达了首批获得重点新产品专项补助的项目与经费,有6项产品共计获得693万元的专项补助,补助经费将用于企业继续加大研发投入。(记者 岳冉冉)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