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2种重大疾病可享新农合即时结报
尿毒症和儿童白血病治疗结算办法也有调整
记者昨日从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云南省将对符合22种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参合患者实行即时结报。今后患者在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院住院可享即时结报,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针对提高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疾病即时结报率不高、部分病种报销结算流程不畅等问题,省卫计委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工作进行部署安排。《通知》明确,将全面实行即时结报,凡符合22种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参合患者,在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院住院(含符合规定的重大疾病门诊)治疗费用必须实行即时结报,参合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定点医院将做好重大疾病参合患者诊疗和即时结报工作,通过实施合理诊疗,优化诊疗流程,控制医疗费用,不得利用院外购药等转嫁或分解费用,不得推诿、拒收患者。对不符合条件或客观原因无法进行即时结报的,定点医院须出具书面说明,并告知参合患者或家属。因定点医院原因导致未即时结报的,由定点医院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费用。
省卫计委要求各级新农合管理经办部门严格执行补偿政策,不得提高或降低重大级别省级补偿标准,不得要求病人返回参合地报销,要结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援助等进一步提高重大疾病患者的保障水平。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资金结算迟缓,影响重大疾病患者救治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此外,新农合还将做好尿毒症和儿童白血病结报工作。将尿毒症门诊、住院透析治疗和儿童白血病住院治疗结算办法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参合患者,以治疗年度为结算周期,实行按疗程结算,即单次疗程结束后,已实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按补偿比例结算,其中尿毒症补偿比例90%,儿童白血病补偿比例70%,不受原低于50%包干费用按普通疾病结算规定限制,治疗年度内结算资金不超过定额包干总额。患者治疗年度内应固定定点医院,期间内因转诊转院发生的病种政策范围内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与转诊医院进行结算。(昆明日报 记者廖晶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