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财政局采取多项措施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监管

24.03.2016  11:04

 

一是抓好社保资金专户管理和会计核算。社保资金统一实行“专户储存、专项拨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管理形式。全部专户均由国库科统一管理和核算。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二是规范社保资金拨付程序,做到手续齐全,账目清楚,程序规范。资金使用时,先由经办机构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核,再报财政部门审核,审核后及时将资金从“社保资金财政专户”拨入社保经办机构支出户,督促其及时发放给保障对象。

三是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监督检查。扩大检查范围,细化检查内容,详细掌握、解决社保资金的运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健全监督机制,将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突出监督检查重点,提升监督检查质量。确保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是加强社保资金支出分析工作。充分利用社保资金相关基础数据、社会保障资金月报等,分析研究社保资金支出使用情况,切实保障各项社保政策落到实处。

五是抓好财政社保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全方位学习,切实加强社保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思想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服务规范的干部队伍,实现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和社保工作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