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全市配备4409名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
昆明市是一个流动人口净流入城市,每年公安机关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均在300万人以上,全市登记在册出租房屋74万间。如何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日前,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昆明市出租房安全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副主任戚永宏、马凤伦、毕惠芝、何健升,党组成员苏宇、吴庆昆,秘书长李庆平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志伟主持会议。
会上,7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昆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信息化建设、出租房登记备案、专职协管员配备等提出的询问。副市长高中建以及市公安、住建、官渡区政府等相关部门及县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就相关询问一一作出答复。
高中建表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规范履职,提高效能,不断改进政府工作。认真履职尽责,打牢基层社会治理基础,着力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痛点、难点,不断提升义务人履行申报义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全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实现
“线上+线下”全面覆盖
《条例》公布施行至今已有两年多,为何还未建立统一的信息化综合平台?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措施提升信息化服务管理能力?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提问,市公安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作出答复:今年上半年,为提升流动人口和出租房信息采集申报信息化水平,市公安、住建部门分别开发了“安家昆明”“昆明租房备案”两个微信小程序,流动人口和出租房主、用工单位等信息申报义务人通过小程序自主申报、更新信息,实现了全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线上+线下”全面覆盖,建立起动态信息要素互动采集、互动管理新模式。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抓好信息采集,努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按流动人口比例
配备专职协管员
《条例》规定,要按500:1配备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但落实效果不好,为何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队伍配备不到位,部分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被基层拉用?市政府将采取什么措施解决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配备问题?对于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市政府相关负责人答复,今年已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和研究,结合流动人口和出租房服务管理工作需要及当前各县区实际,在全市91个乡镇(街道)及770个社区设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中心和服务管理站。充分发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综合协调、窗口平台的作用,协助配合各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针对各县区实际困难,为减轻各级财政负担,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根据流动人口登记在册数在每个社区的占比情况,在各小型、中型、大型和超大型社区按“3、5、7、9”的最低标准配备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即流动人口3000人以内的小型社区配备3人,流动人口3000—6000人的中型社区配备5人,流动人口6000—12000人的大型社区配备7人,流动人口12000人以上的超大型社区配备9人),年内计划在全市配备4409名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截至7月底,各县区已到位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1898人,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配备工作仍在继续开展中。
同时,为解决基层工作力量不足的情况,结合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经验,统筹各类社会资源,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在基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站推行“1+1+N+X”工作模式,打造“政府主导、基层自治、社会参与”、社区居民共治共建共享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新局面。(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 实习生计宣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