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普洱市镇沅县环保局原出纳郭春梅贪污案,经镇沅县人民法院审理,以贪污罪判处郭春梅有期徒刑十一年。
经查:2008年至2013年,郭春梅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27.53万元。
来源:省院反贪局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