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解码”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
这是大连光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机器人产品。 新华社记者 李 钢 摄
国有企业改革不仅仅是一项经济改革。它牵一发而动全身,关系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在做好顶层设计、稳妥推进的同时,必须强化改革政策之间、措施之间、工作之间的衔接配合、协同发力,以形成最大合力—
9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吹风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喜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维良、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介绍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五部门表示,国企改革涉及部门多,牵涉利益广,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强化改革政策之间、措施之间、工作之间的衔接配合、协同发力。五部门联合解读国企改革文件,恰好印证了这一点。
活力哪里来
改革企业薪酬分配制度
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是国企改革要解决的深层次问题。张喜武说:“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是贯穿《指导意见》的一条主线,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着眼点和落脚点。”
他介绍,为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要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落实企业自主权;要推动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促进企业公平参与竞争,实现优胜劣汰;要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薪酬分配十分关键。《指导意见》提出,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张义珍强调,下一步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在分类改革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竞争性国有企业工资决定自主权,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关键岗位和核心人才的薪酬竞争力。
《指导意见》明确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张义珍表示,无论对组织任命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还是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都要在综合考虑有关群体工资水平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其薪酬水平,推动形成企业负责人与企业职工之间的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关系,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资本如何管
设立政府市场“隔离带”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如何理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未来的国资管理模式是“淡马锡”模式吗?
“实现管资本的目标,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企分开、政府公共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张喜武在吹风会上表示。此外,国资监管部门还要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不缺位不越位;管好四个重点,即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根据《指导意见》,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要进行试点,也就是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许宏才表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这样的制度设计将改变以往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直接对所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权利的运作模式,而改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所授权的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权利。实质上是在政府和市场之间设立了一个“隔离带”。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指令主要通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这个平台,按照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市场化”的方式层层传导,规避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真正实现政企分开。
他进一步解释说,《指导意见》同时还明确要“开展政府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试点”,这表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国资委授权模式,一种是国务院授权模式。
此外,《指导意见》还明确在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时,将实行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政策。许宏才认为,这样有利于解决代际公平问题和缓解未来养老金缴费的压力,也体现了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共享的属性。
混改如何推
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指导意见》对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出了明确部署,强调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不下达指标,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连维良表示:“方式和进度要服从于效果、服务于发展。”他认为,混改要区分不同类型,鼓励多种方式。商业类的国企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公益类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同时要区分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等不同层级。
关于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民企一直有“难参与”的声音。连维良表示,《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多领域、多方式、多途径推进。这意味着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领域,要积极引导发展。同时,在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进入门槛较高的领域,也要向非国有资本推出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另外,他还认为要开展多类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并且通过完善财政补贴制度、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等方式,保障社会资本合理回报。
《指导意见》还提出,发挥国有企业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制造强国中的骨干和表率作用。辛国斌说:“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建设制造强国中应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他还具体阐释了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中如何发挥作用,包括加快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以及坚持“两化”深度融合等内容。(经济日报 记者李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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